• 欢迎来到中国招标与采购网-招标采购信息平台!
  • 用户登录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信息 » 行业动态
【广东】兴宁市永宁堂药业有限公司
发布地区:全国  发布时间:2022年08月25日 阅读:(14)

奖励对象

兴宁市永宁堂药业有限公司

奖惩类型

警告

奖励日期

2022-08-25

奖励说明

经查,2022年1月28日,当事人以8元/盒的单价从兴宁市明兴医药有限公司购进同批次利华?脑心舒口服液(生产企业:吉林省利华制药有限公司、规格:每支10毫升、批号:20211123,下同)60盒,外包装标示的储存要求为“密封,置阴凉处(不超过20℃)”。尔后,当事人将上述利华?脑心舒口服液置于常温货架,以9元/盒的单价进行销售。2022年7月21日,我局执法人员在当事人经营场所常温货架发现上述利华?脑心舒口服液12盒。经现场检测,储存环境实时温度为28℃,高于药品外包装标明的储存温度。在案审理期间,当事人对未按药品外包装储存要求陈列药品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执行部门

兴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本文关键字:
版权申明:“中国招标与采购网-招标采购信息平台”的所有作品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全部或部分使用、转载、摘编、传播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经本网授权使用的,应当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须注明“来源:中国招标与采购网-招标采购信息平台”。凡违反本条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版权所有 2008-2024 中国招标与采购网 京ICP证219850615-1号-版本号:V7.8.5
中国政府采购网   |   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中国招投标协会   |   免责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