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对象
兴宁市叶塘镇保健药店
奖惩类型
警告
奖励日期
2022-08-25
奖励说明
经查,当事人分别于2022年5月5日、2022年7月14日以7.9元/盒的单价从广东深华药业有限公司购进同批次利华?脑心舒口服液10盒、10盒共20盒,外包装标示的储存要求为“密封,置阴凉处(不超过20℃)”。尔后,当事人将上述利华?脑心舒口服液置于常温货架,以9元/盒的单价进行销售。2022年7月21日,我局执法人员在当事人经营场所常温货架发现上述利华?脑心舒口服液16盒,经现场检测,储存环境实时温度为29℃,高于药品外包装标明的储存温度。在案审理期间,当事人对未按药品外包装储存要求陈列药品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执行部门
兴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