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编号:a33032704800001019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苍南县灵溪镇江南新区公园路二期工程(k0+730--k0+995)已由苍南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苍发改投[2014]4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苍南县灵溪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苍南县灵溪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投资约3597万元;本次招标约295万元。本次招标内容主要为苍南县灵溪镇江南新区公园路二期工程(k0+730--k0+995);包括道路工程及排水工程等。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本工程计划施工工期为180日历天,建设地点为苍南县灵溪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按住建部颁发的建市【2014】15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取得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同时具有“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并无在建工程,且符合浙政发【2014】39号文件规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无。
3.3企业业绩:无要求。
3.4其他要求: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投标资格名单的企业。2、投标企业已录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2020年6月10日――2020年6月16日时间内,直接在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http://www.cncn.gov.cn/col/col1532683/index.html)下载招标文件(包括图纸资料等);招标答疑在网站招标提问区匿名咨询。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7月8日09:30:00,地点为苍南县灵溪镇春晖路公投大厦--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1)。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提问时间:2020年6月10日至2020年6月17日。
5.4 答疑时间:2020年6月18日。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其他说明
7.1此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请登录苍南县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填写投标信息并确认投标状态。凡有意参加此项目的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温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主体信息库入库工作,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7.2未在温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主体信息库入库的单位,请按照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苍南分网最新公告《关于停止办理建设工程企业库入库和基本信息变更的通知》的要求到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入库和信息变更。
7.3由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后续可能会根据疫情变化和最新规定(若有)发布更正公告,请持续关注。
7.4“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采用网上收退系统(银行保函除外),详见招标文件前附表3.4.1款。”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苍南县灵溪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朱先生
电话:13575403839
招标代理: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慧燕
电话:0577-68688800、18868597866
传真:0577-68688800
苍南县灵溪镇人民政府
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6月9日
附件:
1、[a3303270480001019001001]苍南县灵溪镇江南新区公园路二期工程(k0730--k0995).zjcnzf |
2、招标文件.pdf |
3、图纸.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