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编号:a3303270480001237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苍南县国投养照中心二次装修工程已由苍南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2018-330327-84-03-063468-000),项目业主为苍南县兴苍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苍南县兴苍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投资约3350万元,建设地点为苍南县灵溪镇大观村,苍南县国投养照中心二次装修工程面积约16000㎡。计划工期为180日历天,招标范围为施工图范围内的装修、水电安装等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具备按住建部颁发的建市【2014】15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项目负责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无在建工程,且符合浙政发【2014】39号文件规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企业业绩:/。
3.4 其他要求: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投标资格名单的企业。2、投标企业已录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2020年9月30日――2020年11月4日时间内,直接在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包括清单、图纸资料等);招标答疑在网站招标提问区匿名咨询。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4日09:30,地点为苍南县灵溪镇春晖路公投大厦--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1。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提问时间:2020年9月30日至2020年10月12日。
5.4 答疑时间:2020年10月13日。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其他说明
7.1 此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请登录苍南县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填写投标信息并确认投标状态。凡有意参加此项目的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温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主体信息库入库工作,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7.2 未在温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主体信息库入库的单位,请按照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苍南分网最新公告《关于停止办理建设工程企业库入库和基本信息变更的通知》的要求到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入库和信息变更。
7.3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采用网上收退系统(银行保函除外),详见招标文件前附表3.4.1款。
7.4 疫情防控期间凡有意参加此项目的投标人,必须仔细阅读及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期间现场防控措施注意事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苍南县兴苍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先生
电话:0577-59921330
传真:/
招标代理:浙江之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庄先生
电话:0577-68810100
传真:/
苍南县兴苍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浙江之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9月30日
附件:
1、图纸及清单.rar |
2、2020.09.30苍南县国投养照中心二次装修工程.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