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编号:a330327048000124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苍南县看守所围墙加固工程已由苍南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苍发改投立[2018]2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苍南县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苍南县公安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投资约67万元;招标范围为施工图范围内的外墙加固工程,详见工程预算书及施工图纸。本工程计划工期为30日历天,建设地点为苍南县。
2.2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按住建部颁发的建市【2014】15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取得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企业;2、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其他要求: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投标资格名单的企业。2、投标企业已录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2020年11月11日至2020年11月13日时间内,直接在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包括图纸资料等);招标答疑在网站招标提问区匿名咨询。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17日14:30,地点为苍南县灵溪镇春晖路公投大厦--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1。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提问时间:2020年11月11日至2020年11月16日。
5.4 答疑时间:2020年11月16日。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其他说明
7.1 此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请登录苍南县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填写投标信息并确认投标状态。凡有意参加此项目的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温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主体信息库入库工作,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7.2未在温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主体信息库入库的单位,请按照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苍南分网最新公告《关于停止办理建设工程企业库入库和基本信息变更的通知》的要求到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入库和信息变更。
7.3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采用网上收退系统(银行保函除外),详见招标文件前附表3.4.1款。
7.4疫情防控期间凡有意参加此项目的投标人,必须仔细阅读及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期间现场防控措施注意事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苍南县公安局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13587667053
招标代理:浙江首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577-68877002
苍南县公安局
浙江首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10日
附件:
1、招标文件-苍南县看守所围墙加固工程2020.11.10(发布版).doc |
2、预算.rar |
3、苍南县看守所围墙加固工程图纸.ra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