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编号:a3303270480001255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溪镇环城南路二期(江湾路~龙渡路)工程已由苍南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苍发改投备[2010]8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苍南县灵溪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配套及自筹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本次招标约为1326万元。招标范围为灵溪镇环城南路二期(江湾路~龙渡路)工程,主要招标内容为道路、雨水、预埋管线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计划工期为120日历天,建设地点为苍南县灵溪镇。
2.2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①按住建部颁发的建市【2014】15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③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同时具有“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并无在建工程,且符合浙政发【2014】39号文件规定。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企业业绩:/。
3.4其他要求: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投标资格名单的企业。②投标企业已录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1月12日至2020年12月8日时间内,直接在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包括工程量清单、图纸资料等);招标答疑在网站招标提问区匿名咨询。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2月8日09:30,地点为苍南县灵溪镇春晖路公投大厦--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楼开标室1。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提问时间:2020年11月12日至2020年11月18日。
5.4答疑时间:2020年11月19日。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其他说明
7.1此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请登录苍南县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填写投标信息并确认投标状态。凡有意参加此项目的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温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主体信息库入库工作,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7.2未在温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主体信息库入库的单位,请按照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苍南分网最新公告《关于停止办理建设工程企业库入库和基本信息变更的通知》的要求到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入库和信息变更。
7.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采用网上收退系统(银行保函除外),详见招标文件前附表3.4.1款。”
7.4疫情防控期间凡有意参加此项目的投标人,必须仔细阅读及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期间现场防控措 施注意事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苍南县灵溪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朱先生
电话:0577-68680036
招标代理:浙江东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577-6889887715867799295
传真:0577-68809095
苍南县灵溪镇人民政府
浙江东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11日
附件:
1、[a3303270480001255001001]灵溪镇环城南路二期(江湾路~龙渡路)工程.zjcnzf |
2、招标文件.pdf |
3、给排水重新审查.rar |
4、审查后交通.rar |
5、审查后道路.rar |
6、[a3303270480001255001001]灵溪镇环城南路二期(江湾路龙渡路)1工程.ra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