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编号:a3303270480001257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苍南县人民法院桥墩人民法庭审判综合楼建设工程项目已由苍南县发展和改革局苍发改投[2019]58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苍南县人民法院,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县财政安排,招标人为苍南县人民法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投资金额约398万元。本工程招标范围为施工图范围内的工程,建筑面积167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审判工作用房、办公用房、生活辅助用房等,详见工程预算书及施工图纸。本工程计划工期为220日历天,建设地点为苍南县桥墩镇桂兰路。
2.2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须具备按住建部颁发的建市[2014]15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取得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同时具有“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并无在建工程,并符合浙政发【2014】39号文件规定。同时投标人须是苍南县优质建筑业企业名单库(第四期)内类别为“房屋建筑工程”的企业。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其他要求: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投标资格名单的企业;②浙江省外企业需办理相关入浙备案手续,并提供《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2020年11月18日――2020年11月20日时间内,直接在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包括工程预算书、图纸资料等);招标答疑以书面形式递交给招标代理人或在网站招标提问区匿名咨询。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24日14:30,地点为苍南县灵溪镇春晖路公投大厦--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楼开标室1。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提问时间:2020年11月18日至2020年11月23日。
5.4答疑时间:2020年11月23日。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其他说明
7.1请登录苍南县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填写投标信息并确认投标状态。凡有意参加此项目的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温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主体信息库入库工作,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7.2未在温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主体信息库入库的单位,请按照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苍南分网最新公告《关于停止办理建设工程企业库入库和基本信息变更的通知》的要求到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入库和信息变更。
7.3疫情防控期间凡有意参加此项目的投标人,必须仔细阅读及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期间现场防控措施注意事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4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采用网上收退系统(银行保函、电子保险保函除外),详见招标文件前附表3.4.1款。
8.联系方式
招标 人:苍南县人民法院
联 系 人:周先生
电话:0577-64763905
传真:/
招标代理: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0577-64705828
苍南县人民法院
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17日
附件:
1、桥墩法庭图纸.rar |
2、桥墩法庭图纸.rar |
3、预算.rar |
4、预算.rar |
5、苍南县人民法院桥墩人民法庭审判综合楼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文件.doc |
6、苍南县人民法院桥墩人民法庭审判综合楼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文件.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