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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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苍南县灵溪镇大观村等7个村高标准农田(2019年度粮食生产功能区)改造提升建设项目已由苍南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代码:2020-330327-01-01-172963)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苍南县灵溪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县财政安排,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苍南县灵溪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投资金额约544.6万元。项目概况:施工图范围内的农田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区红线总面积为89.6372公顷(折合1344.56亩),规划提升改造面积71.7221公顷(1075.83亩),主要建设内容为渠道、田间道、土壤改良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招标工期为80日历天。建设地点为苍南县灵溪镇。
2.2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①按住建部颁发的建市【2014】15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取得水利水电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②项目负责人: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浙江省水利厅颁发的三级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同时具有“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或符合苍政发【2014】19号文件规定)。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其他要求: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投标资格名单的企业;2、项目班组成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等)需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公示;3、疫情防控期间凡有意参加此项目的投标人,必须仔细阅读及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期间现场防控措施注意事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2020年11月19日至2020年12月11日时间内,直接在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包括图纸资料等);招标答疑在网站招标提问区匿名咨询。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2月11日09:30,地点为苍南县灵溪镇春晖路公投大厦--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3。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提问时间:2020年11月19日至2020年11月25日。
5.4答疑时间:2020年11月26日。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http://www.cncn.gov.cn/col/col1532683/index.html)发布。
7.其他说明
7.1此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请登录苍南县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填写投标信息并确认投标状态。凡有意参加此项目的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温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主体信息库入库工作,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7.2未在温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主体信息库入库的单位,请按照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苍南分网最新公告《关于停止办理建设工程企业库入库和基本信息变更的通知》的要求到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入库和信息变更。
7.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采用网上收退系统(银行保函除外),详见招标文件前附表3.4.1款。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苍南县灵溪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浙江省房地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曹先生联系人:叶少君
联系电话:13858767718联系电话:13646773206
苍南县灵溪镇人民政府
浙江省房地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020年11月18日
附件:
1、招标文件--苍南县灵溪镇大观村等7个村高标准农田(2019年度粮食生产功能区)改造提升建设项目(定).docx |
2、清单.zip |
3、灵溪高标施工图.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