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矾山至藻溪“四好农村路”工程
环境监测及竣工环保验收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苍南县矾山至藻溪“四好农村路”工程已由苍南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苍发改投[2019]50号文批准建设,施工图已由苍南县交通运输局以苍交复[2019]96号文件批复。项目业主为苍南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配套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1本项目起点位于矾山镇,与省道232 t型交叉,起点里程桩号k0+000,沿老路东北向展线,途经新岗尾、尖家坑、林家垟、中岙,设尖峰山1号、2号隧道至陈家擂,然后设陈家擂1号、2号隧道至大心垟后,沿竹根坑水库东侧、北侧布线至小心垟,设三台山隧道至青山内村,路线沿青山内村西侧山坡向北布设,经富山村,在k15+634处与藻龙线相交,终于东溪村,终点与灵沙公路相交,终点桩号k15+721.347,全线长15.622km(短链98.893m),其中矾山段9.82km,藻溪段5.802km。共设置桥梁491m/8座,隧道6458m/6座,其中短隧道665m/2座,中隧道505m/1座,长隧道5298m/3座。
本工程采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及《公路路线设计规范》(jtgd20-2017)规定中的三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30km/h,路基宽为8m。
2.2标段划分、主要工程内容及工期
招标范围:环境监测及竣工环保验收技术服务,主要服务内容为:
(1)按照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相关批复的要求,对项目建设施工前或准备期、施工期、环保设施试运营阶段开展环境监测工作,并编制环境监测报告;
(2)做好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环保信息公开与宣传工作;
(3)服务配合发包人做好行业主管部门检查;
(4)项目完工后检查工程环保措施落实和施工现场的环境恢复情况;
(5)项目投入试运营前,协助发包人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制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排查治理环境安全隐患,制定运营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协助备案;
(6)指导环境监测及验收服务单位开展环境监测及验收服务工作、编制环境监测及验收服务报告;
(7)开展项目验收调查,编制验收调查报告,组织环保专项验收、信息公开及备案等;
(8)环境监测及专项验收所需的其他技术服务工作。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设一个标段。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通过竣工环保专项验收止。
质量要求:被委托人应严格按行业部门有关质量规定及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技术要求完成各项工作,确保在相关部门要求时间内顺利通过项目环保专项验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要求投标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参数范围包含水、气、噪声等)资质,并在业绩、人员、设备、资金和履约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经验和能力。
3.3投标人从事相关环保监测及验收服务业务3年及以上,近三年(自2017年7月1日以来)无任何违法和重大违约行为,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3.4业绩要求:近5年内(2015年7月1日~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个三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的环保监测及专项验收服务工作。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如合同中无项目等级,则需提供项目批复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业主证明复印件,否则不予认可。合同协议书、业主证明的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省级及以上环保相关部门颁发环境监理培训合格证书或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在公路项目环境监测与专项验收服务或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调查工作中担任过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人员资格要求(不含项目负责人):3人,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人员须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其在本单位的缴费社保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在本单位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如果投标人属事业法人单位,则由投标人的上级主管部门出具拟投入的人员是投标人本单位职工的书面证明材料。
3.6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企业未被责令停业、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者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9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规定,对同一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单位(或其环评资质继承人)不得同时承担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的编制工作,本项目环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10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中国(浙江)”网站(http://credit.zj.gov.cn)列入严重失信黑名单(失信惩戒)。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务必于2020年12月18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填写投标信息并确认投标状态,(未在电子交易系统注册及办理诚信入库的单位,请参照企业诚信库入库按照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苍南分网通知公告苍南县招标投标工作指导中心《关于停止办理建设工程企业库入库和基本信息变更的通知》的要求到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入库和信息变更。
4.2本项目招标文件、图纸、补遗书(补充、澄清、修改文件)和相关资料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3招标文件、补遗书(补充、澄清、修改文件)和相关基础资料的下载地址为: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苍南县分网(http://www.cncn.gov.cn/col/col1532683/index.html)。
4.4潜在投标人应将投标疑问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苍南县分网(http://www.cncn.gov.cn/col/col1532683/index.html)的“工程项目招标提问区”进行匿名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0年12月24日。招标人将于2020年12月25日前在网上“答疑与补充”区发布补遗书(补充、澄清、修改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1年1月12日14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3时30分至14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苍南县灵溪镇春晖路公投大厦--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开标室3。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必须:①投标保证金若采用银行保函方式的,则需提供由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对并加盖专用章的银行保函复印件;投标保证金若采用保险保函方式的,则需提供保险机构出具保险保函的原件及复印件。②通过身份现场核验;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现场身份核验: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活动的,携带身份证原件和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现场核验签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以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中登记的为准。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活动的,必须持有并出示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在本单位参保的至投标截止时间近6个月内有效社保证明。)
5.5应疫情期防控期间的疫情防控需要,投标人代表还应在开标现场提交《开标现场投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原件(格式见附件),否则其投标文件会存在被拒收的风险。
5.6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未完成温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主体信息库入库工作,或在苍南县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填写投标信息且未处于投标状态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cncn.gov.cn/col/col1532683/index.html)上发布。
7.其他说明
6.1凡有意参加此项目的投标人,请务必登录苍南县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填写投标信息并确认投标状态,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温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主体信息库入库工作,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2未在温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主体信息库入库的单位,请按照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苍南分网最新公告《关于停止办理建设工程企业库入库和基本信息变更的通知》的要求到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入库和信息变更。
6.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采用网上收退系统(银行保函除外),电子投标保证金系统暂不支持同城跨行资金汇划结算(如:同城票据交换),其他详见招标文件前附表3.4.1款。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苍南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苍南县灵溪镇汽车北站交通大楼四楼
联 系 人:曾先生
电话:0577-64767523
招标代理:浙江东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苍南县灵溪镇上江小区13幢一单元301室
联 系 人:高女士
电话:0577-68898877,15669828116
苍南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浙江东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7日
附件:
1、苍南县矾山至藻溪“四好农村路”工程环境监测及竣工环保验收技术服务(发布稿).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