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编号:a330327048000130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苍南县灵溪镇河滨公园(望鹤桥-东仓桥)景观改造提升工程已由苍南县发展和改革局苍发改投[2020]82号(项目代码:2020-330327-78-01-175983)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苍南县灵溪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苍南县灵溪镇河滨公园(望鹤桥-东仓桥)景观改造提升工程,建设地点为苍南县灵溪镇。本工程预算约1816万元。主要施工内容包括园路铺装、绿化提升、景观平台、木栈道、给排水及供配电等,有关设施同步建设。详见本工程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本工程计划总工期为21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①按住建部颁发的建市【2014】159 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
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②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具备园林绿化经营范
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③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同时具有“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 b 类合格证,并无在建工程,且
符合浙政发【2014】39 号文件规定。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其他要求: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投标资格名单的企业。②投标企业已录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2021年1月12日――2021年2月5日时间内,直接在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包括清单、图纸资料等);招标答疑在网站招标提问区匿名咨询。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2月5日09:30,地点为苍南县灵溪镇春晖路公投大厦--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楼开标室1。(详见当天电子牌标注)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提问时间:2021年1月12日至2021年1月19日。
5.4 答疑时间:2021年 1 月 20 日。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其他说明
7.1 此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请登录苍南县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填写投标信息并确认投标状态。凡有意参加此项目的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温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主体信息库入库工作,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7.2 未在温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主体信息库入库的单位,请按照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苍南分网最新公告《关于停止办理建设工程企业库入库和基本信息变更的通知》的要求到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入库和信息变更。
7.3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采用网上收退系统(银行保函除外),详见招标文件前附表3.4.1款。
7.4 疫情防控期间凡有意参加此项目的投标人,必须仔细阅读及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期间现场防控措施注意事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苍南县灵溪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13819798730
招标代理: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577-82788897
苍南县灵溪镇人民政府
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月11日
附件:
1、[a3303270480001301001001]苍南县灵溪镇河滨公园(望鹤桥-东仓桥)景观改造提升工程.zjcnzf |
2、招标文件.pdf |
3、景观dwg.rar |
4、河滨公园施工图电气给排水结构.ra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