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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苍南县屿湖村至流石村“四好农村路”工程
发布地区:全国  发布时间:2021-5-13 阅读:(138)

招标公告

编号:a3303270480001364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苍南县屿湖村至流石村“四好农村路”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苍南县交通运输局以苍交复[2021]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苍南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为:工程起点位于灵溪镇屿湖村,与龙沙公路成t型交叉,终点位于流石村,与现有桥梁顺接,路线全长0.952km,采用三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3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8米(0.75米土路肩+2*3.25米行车道+0.75米土路肩),全线设置涵洞3道。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2本次招标设一个施工合同段,投资金额约669.3万元,计划工期为12个月,建设地点为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藻溪镇。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24个月。;质量要求为交(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评分90分及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投标人若为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应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http://www.mot.gov.cn)中“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最新公布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与上述名录相符。对于未进入上述名录或单位名称与上述名录不符的投标人,不得通过资格审查。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级子公司的两个或两个以上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投标资格名单的企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2021年5月14日――2021年5月20日时间内,直接在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包括图纸资料等);招标答疑在网站招标提问区匿名咨询。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如投标人需要可自行安排。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6月10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08时30分至0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苍南县灵溪镇春晖路公投大厦--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1。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提问时间:2021年5月14日至2021年5月21日。

5.5 答疑时间:2021年5月24日。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在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7.其他说明

7.1 此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请登录苍南县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填写投标信息并确认投标状态。凡有意参加此项目的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温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主体信息库入库工作,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7.2 未在温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主体信息库入库的单位,请按照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苍南分网最新公告《关于停止办理建设工程企业库入库和基本信息变更的通知》的要求到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入库和信息变更。

7.3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采用网上收退系统(银行保函除外),详见招标文件前附表3.4.1款。

7.4 疫情防控期间凡有意参加此项目的投标人,必须仔细阅读及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期间现场防控措施注意事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苍南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站南路交通运输局(苍南站东)

联系人:傅先生

电话:19857711067

招标代理机构:中纬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苍南县灵溪镇中驰御景园7-9-11幢101室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0577-68885883,13566105192

苍南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中纬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5月13日

附件:

1、终招标文件--苍南县屿湖村至流石村“四好农村路”工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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