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编号:a3303270480001376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苍南县车管所二次装修及附属工程项目已由苍南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011-330327-04-01-115656),项目业主为苍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建设资金来自财政统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苍南县灵溪镇汽车贸易城b-01地块。
2.2建设规模:苍南县车管所二次装修及附属工程项目,本工程总投资额约人民币895万元,装修范围建筑面积约6000㎡。本次招标范围为施工图范围内的装饰、水电、暖通、消防、智能化(弱电)、软装及室外附属工程。主要施工内容详见本工程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三栋楼分别是:业务综合楼1、2、3、7层(一层为办事大厅、二层为档案室、三层为普通办公室及档案室、七层为办公室);培训楼1、2层(一层为门厅及培训大厅,二层为餐厅及厨房);查验楼一层为驾驶员报名中心。本工程计划总工期为120日历天。
2.3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按住建部颁发的建市【2014】15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具备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同时具有“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并无在建工程,并符合浙政发【2021】5号文件规定。浙江省外投标人必须持有《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其他要求: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投标资格名单的企业。②投标企业已录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予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在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包括清单、图纸资料等);招标答疑在网站招标提问区匿名咨询。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电子版投标文件完成传输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6月18日9:30时;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方式:登录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cncn.gov.cn/tpfrontnew/)会员系统进行投标文件的上传。
5.2 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提问时间:2021年5月25日至2021年5月31日。
5.4 答疑时间:2021年6月2日。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其他说明
7.1 此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请登录苍南县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填写投标信息并确认投标状态。凡有意参加此项目的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温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主体信息库入库工作,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7.2 未在温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主体信息库入库的单位,请按照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苍南分网最新公告《关于停止办理建设工程企业库入库和基本信息变更的通知》的要求到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入库和信息变更。
7.3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采用网上收退系统(银行保函除外),详见招标文件前附表3.4.1款。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苍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联系人:杨先生、张先生
电话:0577-68759015
招标代理:浙江经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13695715306
苍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浙江经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5月24日
附件:
1、[a3303270480001376001001]苍南县车管所二次装修及附属工程项目.zjcnzf |
2、招标文件.pdf |
3、施工图苍南县车管所装修.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