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a3303270480001368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溪镇夜景照明工程epc总承包已由苍发改投〔2021〕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苍南县灵溪新农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苍南县灵溪新农村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苍南县灵溪镇位于中国浙江省的最南端,1981年6月建县。苍南县素有浙江“南大门”之称,东与东南濒临东海,西南毗连福建省福鼎市,西邻泰顺县,北与平阳、文成两县接壤。
招标范围:以epc总承包方式建设灵溪镇夜景照明工程,方案设计开始至工程竣工并投入使用及保修责任期的技术服务与缺陷修复、保修期的保修工作。主要包括项目前期方案优化、施工图设计、工程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和保管、工程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设备安装和调试、竣工验收、保修责任期的技术服务与缺陷修复、保修期的保修工作及负责管理协调各分包单位、供应商的配合工作等。
照明设计范围包括:人民公园亮化工程包括灵山塔、文化广场、文化长廊、书院、山顶绿化等,塘河亮化工程包括9座桥梁、2.5公里沿街景观带及周边绿化,玉苍路亮化工程包括镇政府门楼和国资大楼。
工程估算投资2197万元,计划总工期:75日历天(含设计工期15日历天),质量目标:设计要求符合国家有关设计管理规定的要求,施工要求达到现行工程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1)和(2):
(1)设计资质:建设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资质或照明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
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2设计负责人:须具有电气或机电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联合体投标设计负责人须为设计资质单位人员);
施工负责人:具备机电工程专业注册一级建造师,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施工负责人须为施工资质单位人员)。
3.3接受联合体投标,其中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成员不可超过2家。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施工负责人为本项目的总负责人。
3.4若投标人为非联合体投标(既投标单位同时具有设计及施工资质),施工负责人既为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不得与施工负责人兼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2021年6月10日至2021年7月6日09时30分内,直接在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http://www.cncn.gov.cn/col/col1532683/index.html)下载招标文件(包括图纸资料等);招标答疑在网站招标提问区匿名咨询。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7月6日09:30,地点为苍南县灵溪镇春晖路公投大厦--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2。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提问时间:2021年6月10日至2021年6月16日
在以上时间内在http://ggzy.cncn.gov.cn/tpfrontnew/进入“招标提问区”提出疑问,并必须在此之前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5.4答疑时间:2021年6月18日。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其他说明
凡有意参加此项目的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人企业诚信入库工作及网上报名,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未在电子交易系统注册及办理诚信入库的单位,请参照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苍南分网通知公告苍南县招标投标工作指导中心《关于停止办理建设工程企业库入库和基本信息变更的通知》 的要求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入库和信息变更)。
7.2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采用网上收退系统(银行保函除外),详见招标文件前附表3.4.1款。”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苍南县灵溪新农村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77-64753451
代理机构:浙江之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庄先生
联系电话:0577-68810100
苍南县灵溪新农村建设有限公司
浙江之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6月9日
附件:
1、a3303270480001368001001苍南县灵溪镇夜景照明工程epc总承包.doc |
2、20210517苍南县灵溪镇夜景照明设计方案.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