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a3303270480001447002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苍南县矾山镇232省道至水尾四好农村路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苍南县交通运输局苍交复[2021]1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苍南县矾山镇人民政府(下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自县级财政拨款及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起于矾山镇水尾居民区232省道k23+584处,终点为水尾至深白村村道,全长1.266km,公路等级为四级公路,路基宽度为8m,行车道宽度:2*3.5m,路肩宽度:2*0.5m,路面结构为4cmac-13沥青砼+6cmac20沥青砼面层+15cm水泥稳定碎石基层5cm填缝碎石。
2.2本次招标设一个施工合同段,总投资金额约744.42万元,计划工期为5个月;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质量要求为交(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90分及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信誉等方面满足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投标人若为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应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http://www.moc.gov.cn)中“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最新公布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与上述名录相符。对于未进入上述名录或单位名称与上述名录不符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人,不得通过资格审查。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级子公司的两个或两个以上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投标资格名单的企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9月3日8时30分至2021年9月30日09时30分,通过“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填写投标信息并确认投标状态,(未在电子交易系统注册及办理诚信入库的单位,请参照企业诚信库入库按照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苍南分网通知公告苍南县招标投标工作指导中心《关于停止办理建设工程企业库入库和基本信息变更的通知》的要求到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网登记入库和信息变更。
4.2本项目招标文件、图纸、补遗(补充、澄清、修改文件)和相关资料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3招标文件、补遗书(补充、澄清、修改文件)和相关基础资料的下载地址为: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苍南县分网(http://ggzy.cncn.gov.cn/tpfrontnew/)。
4.4潜在投标人应将投标疑问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苍南县分网(http://ggzy.cncn.gov.cn/tpfrontnew/)的“工程招标提问区”进行匿名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期为2021年09月10日16:30。招标人将于2021年09月14日17:00前在网上“答疑与补充”区发布补遗书(补充、澄清、修改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如投标人需要可自行安排。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9月30日09时3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08时30分至0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1(苍南县灵溪镇春晖路公投大厦--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楼)。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必须:投标保证金若采用银行保函方式的,则需提供由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对并加盖专用章的银行保函复印件。
5.5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公开开标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活动,如法定代表人因故不能亲自参加,应由法定代表人委托其授权委托人参加。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活动的,携带身份证原件和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现场核验签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以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中登记的为准。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活动的,必须持有并出示由法定代表人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在本单位参保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连续缴费三个月及以上且已到账方有效,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或电子章)。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出席开标活动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不予唱标)。若有弄虚作假等行为,该投标文件作否决其投标处理,且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同时依法作出其他处理。开标结果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若未签字确认,视为该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在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7.其他说明
7.1 此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请登录苍南县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填写投标信息并确认投标状态。凡有意参加此项目的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温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主体信息库入库工作,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7.2未在温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主体信息库入库的单位,请按照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苍南分网最新公告《关于停止办理建设工程企业库入库和基本信息变更的通知》的要求到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入库和信息变更。
7.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采用网上收退系统(银行保函除外),详见招标文件前附表3.4.1款。”
7.4疫情防控期间凡有意参加此项目的投标人,必须仔细阅读及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期间现场防控措施注意事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苍南县矾山镇人民政府
地址:苍南县矾山镇高岚南路327号
联系人:郑先生
电话:18305778766
招标代理:浙江中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苍南县灵溪镇人民大道175号b幢801室
联系人:钱先生
电话:13396875087
苍南县矾山镇人民政府
浙江中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03日
附件:
1、[a3303270480001447002001]苍南县矾山镇232省道至水尾四好农村路工程.zjcnzf |
2、招标文件.pdf |
3、图纸.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