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江南再生水厂(江南污水处理厂)工程(一期)土建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苍南县江南再生水厂(江南污水处理厂)工程(一期)项目已由苍南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苍发改投〔2021〕5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温州市苍南公用事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投资100%(其中温州市排水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的52%,苍南县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的48%),招标人为温州市苍南公用事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苍南县钱库镇朱家斗村。
2.2建设规模:建设用地面积65422.80㎡(其中:一期工程37498.00㎡;二期工程16132.20㎡),污水处理总规模为9万m³/d,分两期建设,本工程处理规模为9万m3/d,分为两期,一期工程规模6万m3/d,二期工程规模3万m3/d;本项目污水处理厂工程总投资:73529万元,其中一期工程总投资53417万元,本次一期工程费用40226万元。
2.3招标内容:本工程为一期的新建工程,具体为再生水厂构筑物、再生水厂附属配套用房的建筑、安装、排水及供水管道、完工验收、竣工验收、技术咨询服务等工作,不含工艺设备采购,实现施工各阶段工作的合理交叉与紧密融合,并对工程的质量、进度、造价、安全等全面负责,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施工分界线详见第七章技术要求。
2.4招标工期:600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合格。质量目标:确保钱江杯。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住建部颁发的建市【2014】159 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3其他主要人员(最低配置):技术负责人1名(市政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1人,质检员1人,现场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3人(具有三类“三类人员”c类证书)。
3.4 其他要求: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投标资格名单的企业。②投标企业已录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③浙江省外投标人必须持有《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或提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对外发布的投标人进浙备网页复印件。
3.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予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苍南县分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网址为http://ggzy.cncn.gov.cn/tpfrontnew/jyxx/004001/004001001/)。
4.2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苍南县分网(网址:http://ggzy.cncn.gov.cn/tpfrontnew/jyxx/004001/004001001/)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2月22日09:30分,地点为苍南县灵溪镇春晖路公投大厦--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开标室3。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提问时间:2021年11月27日至2021年12月3日。
5.4 答疑时间:2021年12月6日。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苍南县分网(网址:http://ggzy.cncn.gov.cn/tpfrontnew/jyxx/004001/004001001/)上发布。
7.其他说明
7.1请投标人登录苍南县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填写投标信息并确认投标状态。
7.2疫情防控期间凡有意参加此项目的投标人,必须仔细阅读及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期间现场防控措施注意事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温州市苍南公用事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苍南县灵溪镇横支村88号苍南县河滨污水处理厂内
联系人及电话:江工/15067822274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金鳞商务楼3楼
联系人及电话:郑女士/0577-86511719、13758893693
附件:
1、苍南县江南再生水厂(江南污水处理厂)工程(一期)土建安装工程招标文件发稿.doc |
2、给投标人资料清单及编制说明.rar |
3、dwf.rar |
4、审查合格图纸dwf.ra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