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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第二批、第四批)协议期满后江西省接续信息申报和报价的通知
发布地区:全国  发布时间: 阅读:(10)

各药品有关企业:

根据《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第二批、第四批)协议期满后江西省接续采购文件(jx-yp2022-2)》,为做好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第二批、第四批)协议期满后江西省接续工作,现开展相关信息申报和报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信息申报时间:2022年8月30日0时至2022年9月9日下午5:00;

报价时间:2022年9月15日0时至2022年9月19日上午10:00。

二、信息申报方式

登录江西省医保网上服务平台(https://ggfw.ybj.jiangxi.gov.cn/),进入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子系统,选择“药品招标管理”模块,在“资质库管理”中提交企业信息和产品信息(前期已提交的无需重复提交)。中心审核通过后,进入“国家药品集采(第二批、第四批)江西接续项目”,在“申报管理-企业报名-企业和产品资料申报项”进行资料申报;在“申报管理-产品报名”中提交产品信息,审核通过后可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价操作。具体见附件1操作手册。

三、报价方式

进入“国家药品集采(第二批、第四批)江西接续项目”,选择菜单“报价管理”,在报价时间范围内查看需要报价的产品,操作“加密提交报价”按钮提交企业报价数据。

四、信息申报内容

1.企业资料包括生产企业、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境外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境内代理人的法人营业执照、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申报承诺函、供货承诺函、“两票制”承诺书、无不良记录承诺函等。

2.产品资料包括药品注册批件、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补充批件、药品质量标准、药品说明书、与差比价计算相关的产品实际剂型证明材料(以药品批件剂型标注信息、国家药监局官网备案信息、药品注册批件附件生产工艺材料标注信息、药监部门证明材料等为准,例如注射用无菌粉末包含普通粉针剂、冻干粉针剂、溶媒结晶粉针剂,药监部门相关材料未标明冻干粉针剂或溶媒结晶粉针剂的,均按普通粉针剂执行)、供应品种清单、现行全国接续最低中选价格。

信息申报具体以系统要求为准,上传附件模板详见附件2企业和产品资料申报模板。

五、相关要求

申报品种和申报要求详见《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第二批、第四批)协议期满后江西省接续采购文件(jx-yp2022-2)》。

附件1:操作手册

附件2:企业和产品资料申报模板

江西省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联席会议办公室(代章)

2022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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