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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千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嘉兴市市区道路交通设施紧急抢修、维护、维修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公开]
发布地区:浙江  发布时间:2022-09-09 阅读:(41)

项目概况

嘉兴市市区道路交通设施紧急抢修、维护、维修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0月10日 13: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千秋-jxqqgk(2022)第43号

项目名称:嘉兴市市区道路交通设施紧急抢修、维护、维修项目

预算金额(元):7430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嘉兴市市区道路交通设施紧急抢修、维护、维修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743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嘉兴市市区道路交通设施紧急抢修、维护、维修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招标项目要求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1)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的规定;

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预留份额通过下列措施进行:(一)将采购项目整体或者设置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二)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一定比例;(三)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2) 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投标人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2年10月1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https://www.zcy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0日 13: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

开标时间:2022年10月10日 13:30

开标地点(网址):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嘉兴市广场路350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无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嘉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地 址:嘉兴市中山东路1156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吴警官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3-82086537

质疑联系人:焉警官

质疑联系方式:0573-820865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嘉兴市千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嘉兴市秀洲区新平路299号中禾广场23楼

传 真:0573-83705013

项目联系人(询问):章莉莉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3-83705015 13605735186

质疑联系人:项兴戟

质疑联系方式:0573-83705015 13605738567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嘉兴市财政局

地 址:/

传 真:/

联系人 :姚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3-82031217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9.9定稿)嘉兴市市区道路交通设施紧急抢修、维护、维修项目--公开招标文件.docx

5.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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