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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静安区房屋修缮工程管理中心2022年度静安区彭浦新村街道辖区内污雨水分流改造专项工程单项服务合同金额100万元以下设计单位公开招标公告[公开]
发布地区:上海  发布时间:2022-09-08 阅读:(57)

项目概况

2022年度静安区彭浦新村街道辖区内污雨水分流改造专项工程单项服务合同金额100万元以下设计单位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徐汇区古美路1515号19号楼22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0月09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hxm-zb-2022-0909001

项目名称:2022年度静安区彭浦新村街道辖区内污雨水分流改造专项工程单项服务合同金额100万元以下设计单位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项目名称: 2022 年度静安区彭浦新村街道辖区内污雨水分流改造专项工程单项服务合同金额100 万元以下设计单位

2.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住宅小区红线内雨污分流专项项目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查勘等全过程设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若实施项目规模大于本次招标的,招标人将另行依法实施招标。

3.项目地点: 上海市静安区临汾路街道辖区内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项目审计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执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如服务提供商为中小微企业,则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符合财库〔2011〕181号文格式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正本声明函;如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符合财库〔2017〕141号文格式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正本声明函;若提供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2、根据上海市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有关规定,各人员进入开评标场所前,应佩戴口罩,扫描“场所码”或“数字哨兵”、测量体(额)温、实名登记;进入开评标场所后,应当全程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杜绝聚集。下列人员不得进入开评标场所:

(1)随申码红码、黄码或无法提供随申码的;(2)无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3)未佩戴口罩;(4)体(额)温复测≥37.3℃;(5)发热、咳嗽、流涕、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乏力、气促等症状的新冠肺炎可疑患者;(6)属于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社区健康管理期间的;(7)不配合开评标场所疫情管理规定的。各供应商应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到达开评标场所,因无法及时完成核验不能或逾期进入开评标场所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注:潜在供应商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潜在供应商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潜在供应商或填表者承担。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具有相关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4)具有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资质乙级及其以上资质;(5)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7)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型所有供应商采购。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09日 至 2022年09月16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徐汇区古美路1515号19号楼22层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0月09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10月09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徐汇区古美路1515号19号楼22层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22-9-09 上午09:00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09-16 下午16:00截止,携带: ①营业执照;②资质证书;③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③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④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的证明材料;⑤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页面截图(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等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古美路1515 号19 号楼凤凰大楼22层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静安区房屋修缮工程管理中心

地址:青云路 750 号 2 楼

联系方式:谌达,660650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宏同万邦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古美路1515号19号楼22层

联系方式:刁清莹,137615387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刁清莹

电 话: 13761538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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