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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场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公告[公开]
发布地区:浙江  发布时间:2022-09-08 阅读:(91)

项目概况

停车场建设工程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采用现场领取或网上发售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9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2-jw43-g1040

项目名称:停车场建设工程项目

预算金额:116.2305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16.2305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2个月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08日 至 2022年09月27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采用现场领取或网上发售方式。

方式:采用现场领取或网上发售方式。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9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9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波市鄞州区新晖路155号东城国贸18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停车场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招标人):某学院,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自筹100%; 本项目已获得批准,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波市北仑区,建设规模:对新建约3200平方米停车场地基础及路面进行硬化处理,规划大车位33个,小车位66个等内容;招标范围:停车场建设工程的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为1162305元;计划工期:2个月;质量要求:按国家和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3.3 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5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6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

(三)其他:

3.7人工工资担保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完成录入;

3.8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按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要求完成录入;

3.9(1)浙江省外投标人必须已经取得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有效《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2)投标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资格,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标人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的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中标候选人公示日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军队采购网”网站www.plap.cn(下同)查询为准),若存在任一失信记录的,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重新组织招标;(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4.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20000元整,投标人必须通过开立的“基本存款账户”向“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即为收款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缴纳至指定银行帐户且必须在2022年09月29日16时00分前到帐,否则将拒绝其投标。

投标保证金交纳银行:中国银行宁波市支行;

收款单位(户名):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帐号:396174745263 。

4.2投标保证金提交程序

(1)各企业开具转账支票(票面相关要素填写如下:用途:停车场建设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

(2)持该支票到各企业所属开户银行办理转账。

温馨提示:①请持转账支票直接到各开户银行办理(宁波市外的单位可用电汇凭证);②请不要以现金形式缴款;③各单位还可通过企业网上银行形式办理。

5、报名及其招标文件的获取

5.1申领时间:2022年09月09日至2022年09月27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

5.2申领地点:宁波市鄞州区新晖路155号东城国贸18楼。

5.3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需包含授权人姓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

(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4申领方式

采用现场领取或网上发售方式。

采用网上发售方式的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资料及缴费证明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向投标人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投标人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代理机构邮箱:595827864@qq.com。

5.5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要求从投标人账号汇出。

开户名称: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银行名称: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营业部

账 号:902000120190005234

5.6本工程投标报名时间截止后,若领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数量不足6家或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小于6家,则重新招标;若经评审,通过初步评审投标人数量小于3家,则重新招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来自疫情发生地区的投标人确因招标代理机构驻地疫情防控要求,无法派出本单位人员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可以授权非本单位人员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时,授权代表须随身携带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证明和本人缴纳的近3个月社保记录复印件,严格遵守招标代理机构疫情防控要求。法定代表人授权证明应当注明相关原因,并提供投标人所在地政府疫情管控证明材料。同一人代理不同投标人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时间间隔,应当在180天以上。

7、开标时间和地点:

7.1开标时间:2022年09月30日09时30分

7.2开标地点:宁波市鄞州区新晖路155号东城国贸18楼开标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宁波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上发布。

9、其他说明

9.1招标文件包含多项否决投标条款,投标人存在否决投标情形的,其投标将被否决,请潜在投标人在全面查阅招标文件后决定是否投标。

9.2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的,无投标资格。

9.3信用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网完成录入。必须在投标截止日前完成录入,投标截止日及以后完成录入的,不符合要求。

9.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某学院

联 系 人:徐老师

电 话: 0574-55073523

招标代理机构: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新晖路155号东城国贸18楼

联 系 人:陈佳、唐虹波

电 话:0574-87298539、0574-87977480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学院

地址:/

联系方式:徐老师 0574-550735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新晖路155号东城国贸18楼

联系方式:陈佳、唐虹波 0574-87298539、0574-879774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老师

电 话: 0574-55073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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