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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蓟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 天津市蓟州区2022-2023年度采暖季农村生活用无烟型煤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jzcg2022-xh-027)公开招标公告[公开]
发布地区:天津  发布时间:2022-09-07 阅读:(65)

天津市蓟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 天津市蓟州区2022-2023年度采暖季农村生活用无烟型煤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jzcg2022-xh-027)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天津市蓟州区2022-2023年度采暖季农村生活用无烟型煤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蓟州区兴华商务中心c区50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9月28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zcg2022-xh-027

项目名称:天津市蓟州区2022-2023年度采暖季农村生活用无烟型煤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5000.0万元

最高限价:15000.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是否设置最高限额预算(万元)最高限额(万元)采购目录采购需求
第1包7,5007,500其他煤炭采选产品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居民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暂不具备清洁取暖改造条件地区无烟型煤供应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北部山区及不具备清洁取暖改造条件的居民采用无烟型煤取暖,本次项目总采购量约为60000吨;第一包:30000吨;供货区域为天津市蓟州区;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本项目兼投兼中。
第2包7,5007,500其他煤炭采选产品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居民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暂不具备清洁取暖改造条件地区无烟型煤供应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北部山区及不具备清洁取暖改造条件的居民采用无烟型煤取暖,本次项目总采购量约为60000吨;第二包:30000吨;供货区域为天津市蓟州区;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本项目兼投兼中。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2022年10月31日前完成生产和集中配送工作,2022年11 月01日至2023年 03 月 31 日完成零散配送工作(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第一包、第二包(一)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5%的扣除。(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三)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第一包、第二包供应商实质性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度或2021年度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2022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3)2022年度至少1个月的由当地税款征缴部门或银行出具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4)2022年度至少1个月的由当地社保征缴部门或银行出具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2.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08日到2022年09月15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蓟州区兴华商务中心c区501室

方式:投标人携带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人代表授权书盖公章(法人未到场提供)原件及和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盖公章到天津市蓟州区兴华商务中心c区501室现场购买,并携带u盘或提供电子邮箱拷贝电子版招标文件。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9月28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蓟州区兴华商务中心c区403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为保证供应商权益及项目的顺利进行,有关该项目的澄清、更正及中标信息等均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http://tjgp.cz.tj.gov.cn和http://www.ccgp-tianjin.)上发布,请已报名的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随时关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查看与本项目有关的变更公告内容,天津鑫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不再另行通知变更内容。对于因未及时查看变更公告内容及未在投标文件中做出变更响应的投标人,由此所造成的后果供应商自行负责,与天津鑫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无关。同时,如有其他网站转载则仅供参考,采购人和天津鑫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2.凡参与天津鑫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所组织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均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tjgp.cz.tj.gov.cn或www.ccgp-tianjin.gov.cn)完成注册并成为有效供应商。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15.0%的价格扣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蓟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

地址:天津市蓟州区府前街2号

联系方式:022-291344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鑫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蓟州区兴华商务中心c区501室

联系方式:022-227752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穆继超

电 话:022-22775281

天津鑫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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