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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南郑区民政局汉中市南郑区散居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购买社会力量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公开]
发布地区:陕西  发布时间:2025-04-16 阅读:(67)

项目概况

汉中市南郑区散居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购买社会力量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陕西佳鸿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滨江路中青凯旋门西南门右边商铺202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5月0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jh-2025-011

项目名称:汉中市南郑区散居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购买社会力量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283,84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汉中市南郑区散居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购买社会力量服务采购项目(合同包一)):

合同包预算金额:827,34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827,34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社会救助服务汉中市南郑区散居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购买社会力量服务采购项目(合同包一)1(项)详见采购文件827,340.00827,34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合同包2(汉中市南郑区散居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购买社会力量服务采购项目(合同包二)):

合同包预算金额:1,350,78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350,78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2-1社会救助服务汉中市南郑区散居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购买社会力量服务采购项目(合同包二)1(项)详见采购文件1,350,780.001,350,78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合同包3(汉中市南郑区散居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购买社会力量服务采购项目(合同包三)):

合同包预算金额:3,105,72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105,72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3-1社会救助服务汉中市南郑区散居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购买社会力量服务采购项目(合同包三)1(项)详见采购文件3,105,720.003,105,72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中市南郑区散居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购买社会力量服务采购项目(合同包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180号);

(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

(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7)《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10)《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11)《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4)《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5)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1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合同包2(汉中市南郑区散居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购买社会力量服务采购项目(合同包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180号);

(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

(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7)《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10)《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11)《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4)《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5)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1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合同包3(汉中市南郑区散居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购买社会力量服务采购项目(合同包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180号);

(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

(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7)《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10)《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11)《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4)《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5)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1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中市南郑区散居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购买社会力量服务采购项目(合同包一))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营业执照(事业法人证)或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出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供应商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www.ccgp.gov.cn),供应商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汉中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合同包2(汉中市南郑区散居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购买社会力量服务采购项目(合同包二))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营业执照(事业法人证)或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出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供应商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www.ccgp.gov.cn),供应商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汉中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合同包3(汉中市南郑区散居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购买社会力量服务采购项目(合同包三))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营业执照(事业法人证)或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出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供应商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www.ccgp.gov.cn),供应商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汉中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17日至2025年04月23日,每天上午08:3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

途径:陕西佳鸿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滨江路中青凯旋门西南门右边商铺202号)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05月07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陕西佳鸿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滨江路中青凯旋门西南门右边商铺202号) 会议室

开标地点:陕西佳鸿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滨江路中青凯旋门西南门右边商铺202号) 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供应商出具的对经办人的介绍信原件、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2、提示:请投标人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3、招标文件须现场现金购买,谢绝邮寄,售后不退。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汉中市南郑区民政局

地址:汉中市南郑区西大街与周协公路交叉口西南500米

联系方式:谭先生0916—55110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佳鸿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滨江路中青凯旋门西南门右边商铺202号

联系方式:韦女士0916-88186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韦女士

电话:0916-8818681

陕西佳鸿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04月16日

相关附件:

采购需求-公告.docx

附件下载:采购需求-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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