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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南郑区人民医院耳鼻喉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公开]
发布地区:陕西  发布时间:2025-03-24 阅读:(84)

项目概况

南郑区人民医院耳鼻喉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陕西省汉中市南郑区大河坎镇江南东路电商产业园3号馆3-3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4月14日 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sp-南郑县-2025-00005

项目名称:南郑区人民医院耳鼻喉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汉中市南郑区人民医院耳鼻喉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55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550,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其他医疗设备南郑区人民医院耳鼻喉科医疗设备采购1(批)详见采购文件550,000.0055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无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中市南郑区人民医院耳鼻喉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应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制造商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制造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制造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4)《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6)《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7)《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8)《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9)《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2018〕23号);(10)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中市南郑区人民医院耳鼻喉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供应商为制造厂家应出具《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供应商为经销商的应出具《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及制造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25日至2025年03月31日,每天上午08: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30:00(北京时间)

途径:陕西省汉中市南郑区大河坎镇江南东路电商产业园3号馆3-3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04月14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中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标地点:陕西省汉中市南郑区大河坎镇江南东路电商产业园3号馆3-3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同一合同项(分包)下为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采购中,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

(四)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投标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投标。

(五)本项目的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的内容。

(六)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七)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投标才被接受:

①按时递交了投标文件;

②按时报名签到。

注:获取采购文件的要求:购买采购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提示: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本项目须现场报名,谢绝邮寄。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汉中市南郑区人民医院

地址:南郑区城关镇青年路9号

联系方式:0916-55107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汉中市南郑区大河坎镇江南东路电商产业园3号馆3-3室

联系方式:0916-53006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916-5300668

中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24日

相关附件:

项目核准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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