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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城乡建设管理局环卫清扫保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公开]
发布地区:河南  发布时间:2025-03-17 阅读:(114)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项目概况

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城乡建设管理局环卫清扫保洁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4月08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新平招标采购-2024-11

2、项目名称: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城乡建设管理局环卫清扫保洁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108,700,857.96元

最高限价:108700857.96元

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金额(元)
1新平招标采购-2024-11-1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城乡建设管理局环卫清扫保洁服务项目108700857.96108700857.96108700857.96 ,其中小微企业采购金额:108700857.96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城区道路(含绿化带)清扫保洁、新乡南站外广场清扫保洁、6座垃圾中转站、15座公厕保洁,包括道路清扫保洁、小广告清理、垃圾收运至焚烧发电厂、除雪及城市道路垃圾桶布设等内容(结算面积以实际保洁面积为准),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5.2本项目总预算108700857.96元,服务期限三年。本项目按固定单价进行采购。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一级道路保洁单价控制价7.58元/平方米/年;二级道路保洁单价控制价6.5元/平方米/年;三级道路保洁单价控制价为6元/平方米/年;绿化带保洁单价控制价0.5元/平方米/年。中转站保洁控制价为23.19万元/座/年。公厕保洁控制价为8万元/座/年。

5.3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5.4质量要求:执行《全国卫生城市检查标准》和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城市环境卫生精细化管理要求。

5.5服务期限:3年。

5.6标(包)划分:本项目分为1个包。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且符合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中“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此项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自动链接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为准)”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信用河南”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渠道在资格审查环节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注: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出现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采购代理机构应在上述信用官网上对重大违法记录所指的行政处罚进行查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在规定的查询时间(截止时点:开标时间之后至资格审查结束之前)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项目投标【提供承诺,格式自拟;并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03月18日 至 2025年03月24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3.方式:投标人须注册成为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ca密钥,凭ca密钥登录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xxzf格式)及资料(详见办事指南-服务指南)。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服务指南栏目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如项目为多标段,投标多个标段时,须每个标段都进行下载招标文件的操作。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04月08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04月08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心门户网站-“智能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各潜在投标人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成功上传,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具体事宜请查阅“智能开标大厅”首页右上角“操作指南”。

2.监督部门:新乡平原示范区财政局:0373-7553110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城乡建设管理局

地址:平原示范区太行大道与淮河路交叉口瑞和小区二期

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方式:0373-75535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中诚运玛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南京片区江北新区浦滨路150号中科创新广场

联系人:姜淑汉、鲁雅娣

联系方式:18839300404、155149365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淑汉、鲁雅娣

联系方式:18839300404、15514936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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