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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巨灾防范工程(青海省地震局西宁地震监测中心站业务用房和锅炉房改造)(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公开]
发布地区:青海  发布时间:2025-02-24 阅读:(89)

项目概况

青海省巨灾防范工程(青海省地震局西宁地震监测中心站业务用房和锅炉房改造)(第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qhdzzbfw.gov.cn)(以下简称“省交易网”)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省交易网办事指南栏的《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诚信库入库操作手册》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3月1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cit-gn-qh20250207

项目名称:青海省巨灾防范工程(青海省地震局西宁地震监测中心站业务用房和锅炉房改造)(第二次)

预算金额:454.487901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54.487901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建设地点: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 33 号

2项目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该项目为增发国债巨灾防范工程项目投资,提升地震巨灾风险防范能力工程。项目新建西宁地震中心站业务用房一栋,地上 3 层,一层层高为 4.20 米,二、三层层高均为 3.60 米,室内外高差 0.3 米,建筑高度 12.90 米(至女儿墙),总建筑面积 842 平方米。耐火等级为地上二级,耐久年限 50 年,抗震设防烈度为 7 度。迁建锅炉房 128 平方米。新建面积合计为 970 平方米。对原有业务用房及基础设施维修等

合同履行期限:120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应在“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记录有效。 小型项目负责人应满足《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小型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及明确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任职条件的通知》(青建工〔2017〕520号)要求。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2月25日 至 2025年03月01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qhdzzbfw.gov.cn)(以下简称“省交易网”)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省交易网办事指南栏的《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诚信库入库操作手册》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3月1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3月1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开标室四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青海省巨灾防范工程(青海省地震局西宁地震监测中心站业务用房和锅炉房改造)(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海省巨灾防范工程(青海省地震局西宁地震监测中心站业务用房和锅炉房改造)(第二次)已由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青发改高技〔2024〕31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青海省地震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 33 号

2.2项目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该项目为增发国债巨灾防范工程项目投资,提升地震巨灾风险防范能力工程。项目新建西宁地震中心站业务用房一栋,地上 3 层,一层层高为 4.20 米,二、三层层高均为 3.60 米,室内外高差 0.3 米,建筑高度 12.90 米(至女儿墙),总建筑面积 842 平方米。耐火等级为地上二级,耐久年限 50 年,抗震设防烈度为 7 度。迁建锅炉房 128 平方米。新建面积合计为 970 平方米。对原有业务用房及基础设施维修等

2.3 招标工程标段划分及计划工期:本次招标工程共划分1 个标段,各标段划分及工期要求如下: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55263001001

标段名称:青海省巨灾防范工程(青海省地震局西宁地震监测中心站业务用房和锅炉房改造)(第二次)标段一

发包内容:工程-工程施工-建筑工程-土建工程

计划工期:120.0天

标段估算价:454.48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应在“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记录有效。 小型项目负责人应满足《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小型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及明确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任职条件的通知》(青建工〔2017〕520号)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鼓励大型企业与本省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促进企业间优势互补、资源融合。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标段编号为:1。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139.170.150.135)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市场主体,限制其参加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qhdzzbfw.gov.cn)(以下简称“省交易网”)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省交易网办事指南栏的《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诚信库入库操作手册》。

4.2招标文件须上传至省交易网发布。获取时间:自2025年02月25日0:00 时至2025年03月01日24:00 时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是否除外由招标人明确)。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通过省交易网使用ca数字证书点击“我要投标”自行免费下载。

4.3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或登记。

4.4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省交易网关注“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3月17日 09时00分。

5.2 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开标室四对技术、商务标分别组织现场在线开标、解密。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省交易网,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3 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远程开标的“不见面开标方式”依法组织双信封开标活动。开标分两个步骤公开进行:第一步骤对“第一个信封”开标,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提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第一个信封解密;第二步骤对“第二个信封”开标,投标人根据省交易网或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通知,及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第二个信封解密。

投标人应查阅《青海省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熟练掌握远程投标、远程解密操作规范和方法。

5.4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省交易网应当拒收。

省交易网对上述递交、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的操作进行时间记录并可下载。

6、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房建市政施工合理低价法。

注:《青海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青政办〔2024〕24号)第二十八条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合理低价法、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和综合评分法。

合理低价法,是指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不再对其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技术能力等因素进行评分,仅依据评标基准价对评标价进行评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是指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技术能力等因素进行评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对排名在招标文件规定数量以内的投标人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参与报价文件评审的投标人数量不得少于3个。

综合评估法,是指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评标价、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技术能力等因素进行评分,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其中价格分权重应当不低于总权重50%。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是指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按照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的偏差率计算投标人得分,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标段估算价1000万元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可采用综合评估法或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评标,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评标应采用“双信封”两步骤开评标方式,标段估算价1亿元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鼓励采用“双信封”两步骤开评标方式。综合评估法不采用“双信封”两步骤开评标方式。标段估算价不满1000万元的工程建设项目应采用“双信封”两步骤开评标方式,应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或合理低价法评标。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一般适用于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或者招标人对技术、性能没有特殊要求的招标项目。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 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qhdzzbfw.gov.cn)。

8、接收异议

接收异议单位名称:青海省地震局

接收异议联系人:李老师

接收异议联系方式:0971-6145192

9、本项目的行政监管部门:青海省地震局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青海省地震局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柴达木路153号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文苑路7号庄和财富广场b座8楼2088室
邮政编码:810000邮政编码:810000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人:马玉婷 何颖
电 话:0971-6145192电 话:0971-8176995
传 真:传 真:0971-8290228

2025年02月24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青海省地震局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柴达木路153号

联系方式:李老师 0971-61451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文苑路7号庄和财富广场b座8楼2088室

联系方式:马玉婷、何颖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玉婷、何颖

电 话: 0971-8176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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