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宝鸡市水资源基础调查工作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1月16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rc-zbdl-2024-02001
项目名称:宝鸡市水资源基础调查工作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88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宝鸡市水资源基础调查工作合同包1):
合同包预算金额:1,183,057.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183,057.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凤翔区、岐山县、扶风县、眉县、陇县、千阳县和麟游县水域空间调查和数据库建设,全市水域空间调查数据库建设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183,057.00 | 1,183,057.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6年12月底。合同包2(宝鸡市水资源基础调查工作合同包2):
合同包预算金额:806,943.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806,943.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2-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渭滨区、金台区、陈仓区、凤县和太白县水域空间调查和数据库建设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806,943.00 | 806,943.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6年12月底。合同包3(宝鸡市水资源基础调查工作合同包3):
合同包预算金额:2,89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89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3-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全市地表液态水储存量调查、地下水资源调查、水资源专题调查评价、地表液态水储存量调查数据库、相关资料收集与共享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890,000.00 | 2,89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6年12月底。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宝鸡市水资源基础调查工作合同包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 10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3、《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
4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
5 、《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合同包2(宝鸡市水资源基础调查工作合同包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 10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3、《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
4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
5 、《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合同包3(宝鸡市水资源基础调查工作合同包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 10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3、《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
4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
5 、《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宝鸡市水资源基础调查工作合同包1)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开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3)投标人需具备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含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
(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测绘专业或水文地质中级(含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2(宝鸡市水资源基础调查工作合同包2)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开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3)投标人需具备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含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
(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测绘专业或水文地质中级(含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3(宝鸡市水资源基础调查工作合同包3)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开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3)投标人需具备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含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
(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测绘专业或水文地质中级(含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26日至2025年01月02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01月16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
开标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不见面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使用捆绑ca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baoji.gov.cn/),交易平台〖首页〉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后,在〖招标公告/出让公告〗模块中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可从〖我的项目〉项目流程〉招标文件领取〗中下载电子文件(*.sxszf 格式)。未完成网上响应成功的或未在文件下载时限内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无法完成后续流程后果自负。
2.供应商在网上填写单位信息(单位名称、营业执照相关信息)时应与采购文件要求及后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关信息一致,否则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自负。
3.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不见面开标模式,实行线上电子投标方式,各供应商须自行在网上下载采购文件,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baoji.gov.cn/)-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下载并仔细阅读“新版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演示”和“宝鸡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并下载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按照流程制作电子标书并在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前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为了保证远程不见面开标顺利进行,供应商需使用配备相关设备的电脑提前一小时登录“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系统”,因供应商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
4.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宝鸡市行政中心一号楼
联系方式:0917-32603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曲江新区雁翔路3269号旺座曲江e座29层2901号
联系方式:182928429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樊工
电话:18292842917
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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