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桶装饮用矿泉水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厦门市思明区嘉禾路112号阜康大厦501单元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0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mxm2024c-01067
项目名称:桶装饮用矿泉水采购
预算金额:448.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桶装饮用矿泉水采购,一批,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合同一年一签。(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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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2)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无需提供本授权书。(3)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4)投标人应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复印件,享受税收减免政策或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税款的企业,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5)投标人应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复印件,享受社保减免政策或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的企业,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6)投标人应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7)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8)本项目允许采用“资格承诺制”,即投标人提供资格承诺函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投标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的相关证明材料。(9)经信用记录查询,未被列入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截止时点:查询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点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2)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福建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3)信用记录的查询和证据留存方式:开标当日由代理机构在评标现场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招标文件一并存档。(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①查询结果显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②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投标人信息的,不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③投标人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投标人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除以上规定外,其他时间或其他网站的查询信息均不作为审查的依据。(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1)投标人为所投桶装饮用矿泉水生产商的,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所投桶装饮用矿泉水经销商或代理商的,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1日 至 2024年12月01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厦门市思明区嘉禾路112号阜康大厦501单元
方式:在厦门市思明区嘉禾路112号阜康大厦501单元(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现场报名,也可通过电子邮件报名(供应商将报名费汇到我司账户,并将报名信息及报名费截图发到我司邮箱:1225289988@qq.com)。
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0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厦门市思明区嘉禾路112号阜康大厦501单元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相关费用对应缴交账号如下:
购买采购文件费用、保证金及缴交服务费请汇入此账号:
收款单位: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开 户 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江头支行
账 号:172487738
报名及缴交其他等费用时,供应商应提供纳税人识别号。
项目报名表详见公告附件,网上报名可自行下载填写。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集美大学
地址:厦门市集美区银江路185号
联系方式:陈老师,0592-618165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思明区嘉禾路112号阜康大厦501单元
联系方式:许炣樾、蒲天娇,0592-59672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炣樾
电 话: 19535109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