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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某单位副食品筹措供应项目(济南)公开招标公告[公开]
发布地区:辽宁  发布时间:2024-11-07 阅读:(103)

项目概况

2024年度某单位副食品筹措供应项目(济南)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邮箱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8日 11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jkeyst-w1104

项目名称:2024年度某单位副食品筹措供应项目(济南)

预算金额:9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项目名称供货内容供货要求供货地点供货期限备注
12024年度某单位副食品筹措供应项目(济南)肉食类(包括猪肉、羊肉、牛肉、禽类、水产品、冻货等);果蔬;禽蛋类(包括水果,蔬菜,禽蛋);调料干货类(包括调料,食用菌,干菜,豆制品等);牛奶,饮料类,预包装食品等详见招标文件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1年
说明:

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本项目报价综合参考:参照济南市槐荫区华联超市零售价格为基准价。(肉类、干调、冻货要提供华联超市内有的品牌,华联未覆盖的商品,以济南市区域内副食品生鲜超市或农贸市场价格为基准价)。

3.采用优惠率报价方式,本项目允许优惠范围:不低于10%,低于范围投标文件无效。4.工作安排情况,对预中标人进行现场考察,考察内容为预中标人应当具备本项目规定的资格条件和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预中标人须在接到考察通知后自行准备考察资料及相关材料原件,如营业执照住所、主要办公场地、工作场地等进行现场考察。

5.若发现预中标人确不具备履行本项目的能力或投标响应内容不符的,未通过现场考察的,招标人有权按照中标候选人排序依次确定其他预中标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6.供应商供货产品均以投标优惠率执行,招标人有权取消未执行供应商的服务资格。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项目预算:约90万元;

3.最高限价:约90万元;

4.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八)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九)有意愿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登录供应商管理系统(互联网网址:plap.mil.cn)进行注册。依托电子招投标系统实施的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必须完成注册,方可报名、获取采购文件。线下组织的非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十)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2.投标供应商在驻地(山东省济南市)具备所需要实体经营场所或库房中转仓、食品加工基地等技术能力和工作条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07日 至 2024年11月14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邮箱报名

方式:邮箱报名,具体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8日 11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8日 11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大东区长安路89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7.投标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以上材料仅作为招标文件购买环节审核使用,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

(二)申领方式

采取邮箱报名方式。线下发售由投标供应商携带申领资料至代理公司现地报名,线上报名由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邮箱和联系电话:3568918227@qq.com、联系电话:19043275932

(三)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未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四)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冯晨阳

联系电话:15515515800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单位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依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呼雪、王超、赵昕、何斌、裴晗、李昂、代春雨、马芳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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