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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丰市公安局食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公开]
发布地区:广东  发布时间:2024-10-06 阅读:(155)

项目概况

陆丰市公安局食材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9日 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hh024-0774

项目名称:陆丰市公安局食材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8,6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陆丰市公安局食材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8,600,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食堂食材采购1(项)详见采购文件8,600,000.00-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期限为一年(从中标后制订采购合同生效之日计算)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 1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注:投标人在投标(响应)时,按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的无需提交上述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要求中标(成交)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以备核实投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人或其总公司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投标人在投标(响应)时,按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的无需提交上述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要求中标(成交)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以备核实投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或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表(格式自拟)。注:投标人在投标(响应)时,按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的无需提交上述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要求中标(成交)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以备核实投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陆丰市公安局食材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陆丰市公安局食材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书复印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05日至2024年10月12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0月29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开标地点:陆丰市行政新区运河路北侧东海大道西侧荣大滨河湾商住楼19号商铺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为响应落实《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的通知。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可以按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无需提交上述证明材料。但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供应商应对其资格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承诺,视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5.本项目为远程电子开标,供应商需提前做好有关设施、设备配置安装准备工作。开标当天,供应商需提前安装ca签章客户端,并运行ca证书,登录智慧云平台通过“新供应商开标大厅”进行开标签到、投标(响应)文件解密及报价确认。各供应商需要确保电脑已安装电子签章插件,否则无法解密和签章,由自身承担后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陆丰市公安局

地 址:陆丰市公安局

联系方式:0660-89039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恒和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陆丰市行政新区运河路北侧东海大道西侧荣大滨河湾商住楼19号商铺

联系方式:0660-81169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先生

电 话:0660-8116988

广东恒和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05日

相关附件:

陆丰市公安局食材采购项目招标文件(2024100501).zip

委托协议.pdf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pdf

用户需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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