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成都旭日嘉明科技有限公司大数据分析服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所需资金来源是公司自筹,已落实,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成都旭日嘉明科技有限公司大数据分析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ZBTA2415782
3.服务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
4.最高限价:本次招标的最高限价为3.15万,任何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将被认定为无效报价。
二、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供应商具有《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间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2024-09-18 09:00:00到2024-09-20 17:00:00
(二)开标时间:2024年9月24日
(三)招标文件获取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梓潼桥西街2号1栋2单元717号
(三)招标文件售价:免费获取;
供应商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之前将响应文件送达递交地点,逾期送达的将被拒绝。
四、答疑
1.投标人对招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应当在2024年9月20日17:00前向招标人提出询问,招标人将在2024年9月20日17:00前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24年9月20日前提出,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在法定异议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招标环节的全部异议。异议书必须包含被异议项目名称、招标公告(文件)发布时间、异议事项、证据材料、法律依据(具体条款)、异议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招标人只接受以纸质原件形式送达的异议,不接受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原件形式的异议。异议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受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必须附法定代表人针对当次异议的授权。
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三日内作出答复。
3.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招标的,投标人可以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者异议,招标代理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就招标人授权范围内的事项作出答复。
4.招标人可能在2024年9月20日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投标邀请书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如澄清或修改时间晚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招标人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并以网上发布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五、采购人、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采购人:成都旭日嘉明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梓潼桥西街2号1栋2单元717号
联系人:郑老师
电话:18702802800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