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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宁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广宁县城区环卫作业项目招标公告[公开]
发布地区:广东  发布时间:2024-09-03 阅读:(98)

项目概况

广宁县城区环卫作业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9月2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hz-zqzc-2024018-1

项目名称:广宁县城区环卫作业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83,425,554.63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广宁县城区环卫作业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83,425,554.63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清扫服务广宁县城区环卫作业项目1(项)详见采购文件83,425,554.63-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项目服务期限为3年(从正式投入服务起计算,具体以采购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以下任意一项材料:①针对本项作出承诺,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见本公告附件);②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任意一项材料:①针对本项作出承诺,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见本公告附件);②提供2023年度财务报告或2024年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表(新成立单位可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或财务报表复印件)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以下任意一项材料:①针对本项作出承诺,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见本公告附件);②按照投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填报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针对本项作出承诺,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见本公告附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广宁县城区环卫作业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采用合同分包预留份额形式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中标供应商将40.0%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或参与的供应商,分包相关规则如下:(1)中标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适宜分包的工作内容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且分包的部分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00%;要求接受分包的企业中须有小微企业,且小微企业承担的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28.00%;投标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分包意向协议书。(2)中标供应商为中型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适宜分包的工作内容分包给小微企业,分包给小微企业的部分不低于合同金额的28.00%。投标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分包意向协议书。(3)中标供应商属于小微企业的,是否采取分包不作强制要求。投标时须按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采取合同分包,则只能分包给小微企业,投标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分包意向协议书。

注①:参加投标的中小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本项目为服务采购,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注②: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注③:中标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的,其与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小微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广宁县城区环卫作业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本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后供应商于“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网页查询结果打印件(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上述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②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按照投标(响应)文件格式一“投标函”相关声明内容作出承诺)。

(3)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03日至2024年09月10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9月25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https://gdgpo.czt.gd.gov.cn)系统内上传提交

开标地点:“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https://gdgpo.czt.gd.gov.cn)系统线上开启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远程开标提醒:

(1)由云平台进行自动在线签到及在线解密,不需要委派代表前往开标/唱价现场,不需要到现场提交纸质或电子光盘投标/报价文件。

(2)开标/唱价时,供应商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报价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开始解密,解密时限为主持人开启远程解密起30分钟内完成,投标/报价人不按要求进行解密,视为无效投标/报价。

(3)云平台操作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下载操作手册查询,或通过云平台公布的在线客服、微信/qq群、专线电话等方式咨询。

(4)请投标/报价人按“远程开标”有关要求,在投标/报价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报价文件,未按要求上传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报价。

(5)在开标/唱价截止时间前,请各投标/报价人核实并确认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宁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 址:广东省肇庆市广宁县南街街道文化路28号

联系方式:0758-86328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肇庆市端州区信安五路2号华生商住中心商业办公楼1008办公室

联系方式:0758-28380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小姐

电 话:0758-2838031

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03日

相关附件:

广宁县城区环卫作业项目招标文件(2024090302).zip

附件2-《分包意向协议书》.docx

附件1-《资格条件承诺函》.docx

【采购代理委托协议】广宁县城区环卫作业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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