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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翠竹园美食餐厅、仓山校区高区美食餐厅及协和学院和熙美食餐厅场地委托经营项目中标公告[公开]
发布地区:福建  发布时间:2024-07-01 阅读:(103)

一、项目编号:fjby-[gk]2024048(招标文件编号:fjby-[gk]2024048)

二、项目名称: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翠竹园美食餐厅、仓山校区高区美食餐厅及协和学院和熙美食餐厅场地委托经营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福州鑫朝阳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鳌峰路423号海西科技金融大厦商场1层

中标(成交)金额:0.000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福州永德鑫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南通镇文山村文南路

中标(成交)金额:0.000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福建京元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中山路23号工业品交易中心大楼二层

中标(成交)金额:0.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供应商名称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福州鑫朝阳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旗山校区翠竹园美食餐厅场地委托经营餐厅地处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桂苑餐厅一层,场地面积约2620㎡满足师生日常需求及目前场地具备的食品生产、加工和水电供应条件的大众伙食供应和地方风味美食档口(含各类面、粉食,饮料吧台,小吃类,盖浇饭等)相结合的美食餐厅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中标公示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9年6月30日止(经营所需的装修时间计入委托经营期)在所投场地规定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所经营货物价格必须以当地物价水平为基准,大众伙食须按照学校食堂大众伙食保障性原则,满足校内食堂大众化伙食的售价水平,不得随意或变相涨价,中标人必须将所经营产品的售卖价格向采购人的饮食服务中心报备,并承诺服从采购人的监督和调控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序号供应商名称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2福州永德鑫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仓山校区高区美食餐厅(二层)场地委托经营餐厅地处福建师范大学仓山校区高区1号楼二层,场地面积约1878㎡满足师生日常需求及目前场地具备的食品生产、加工和水电供应条件的地方风味美食档口(含各类面、粉食,饮料吧台,小吃类,盖浇饭等)的美食餐厅(含民族餐饮的独立区域),其中民族餐饮需提供民族特色大众伙食快餐及民族特色面食类菜肴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委托经营期限为中标公示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9年6月30日止(经营所需的装修时间计入委托经营期)在所投场地规定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所经营货物价格必须以当地物价水平为基准,大众伙食须按照学校食堂大众伙食保障性原则,满足校内食堂大众化伙食的售价水平,不得随意或变相涨价,中标人必须将所经营产品的售卖价格向采购人的饮食服务中心报备,并承诺服从采购人的监督和调控,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序号供应商名称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3福建京元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协和学院和熙美食餐厅场地委托经营和熙美食餐厅地处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协和学院生活区,餐厅一层场地面积约3100㎡,餐厅二层场地面积约3172㎡。 教工餐厅地处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协和学院行政楼一楼餐厅,场地面积约100㎡。和熙美食餐厅(一楼)满足师生日常需求及目前场地具备的食品生产、加工和水电供应条件的大众伙食供应和地方风味美食档口(限定不多于五个风味档口,含各类面、粉食,饮料吧台,小吃类,盖浇饭等)相结合的美食餐厅等。

和熙美食餐厅(二楼)必须为满足师生日常需求及目前场地具备的食品生产、加工和水电供应条件的大众伙食供应和地方风味美食档口(含各类面、粉食,饮料吧台,小吃类,盖浇饭等)及小炒服务相结合的美食餐厅。

教工餐厅必须是依托于和熙美食餐厅进行食品生产、加工和烹饪操作,目前场地具备的食品生产、加工和水电供应条件的伙食供应。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中标公示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9年6月30日止(经营所需的装修时间计入委托经营期)在所投场地规定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所经营货物价格必须以当地物价水平为基准,采购包一大众伙食须按照学校食堂大众伙食保障性原则,满足校内食堂大众化伙食的售价水平,不得随意或变相涨价,中标人必须将所经营产品的售卖价格向采购人的饮食服务中心报备,并承诺服从采购人的监督和调控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瑞莲、李爱清、汪卫民、吴志奡、王依(采购包1、2业主评委)、陈建(采购包3业主评委)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①采购项目代理服务费按采购包结算。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为:采购包1:11500元;采购包2:8200元;采购包3:27900元。②代理服务费的缴纳方式: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交纳。代理机构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供应商交费后应及时联系代理机构开具发票,跨季度不提供补票或换票等服务;因供应商未及时提供或提供错误开票信息造成的开票问题,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若因中标供应商原故未签定合同或未履行合同的,采购代理服务费将不予退还。③中标服务费账号:开户名: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福州米罗街支行;账号:13111401040000800。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4.76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采购包1新华丰华大餐饮(厦门)有限公司出现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投标无效规定,即:“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及“三、商务条件”有负偏离,符合性审查不合格;其余投标人均通过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

2、采购包2福州捷祥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未响应招标文件第五章“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中(一)具体要求以“★”标示的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不包含学校对该场所大型设备设施的投入,投标人须承诺按照采购人要求投入不少于110万元人民币的资金,用于对场地委托经营场所的装修提升改造”,符合性审查不合格,其余投标人均通过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

3、采购包3所有投标人均通过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

4、采购包1中标人:福州鑫朝阳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采购包2中标人:福州永德鑫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包3中标人:福建京元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师范大学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乌龙江大道18号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

联系方式:雷老师0591-228676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连江北路东二环泰禾广场3号楼703室

联系方式:郑韶钦、林海清、刘颖0591-87872110-8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韶钦、林海清、刘颖

电 话: 0591-8787211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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