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ZDJGCZJWZGS20220501号
宁夏旭中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对宁夏院红寺堡区100MWp光伏复合项目EPC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人:宁夏旭中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地点:吴忠市红寺堡区
项目规模:100MWp光伏项目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或银行贷款
招标编号:ZDJGCZJWZG2022GF004
项目名称:宁夏院红寺堡区100MWp光伏复合项目
招标内容和范围:本工程采用工程总承包(EPC)方式建造,投标方的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光伏场区、集电线路(主要包括光伏方阵汇集线路至新建110kV升压站内35kV开关柜内)、110kV升压站、施工用电和用水及临建设施等整个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工作。
2.上述区域的工程建筑安装、系统调试、试运行、消缺、培训、验收、安全防护设施、标识标牌和最终交付投产、质保等。
3.所有设备材料采购、设备监造、同时也包括所有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等。
4.所有项目前期手续办理及与本工程配套的环境保护工程、水土保持工程、土地复垦、临时占用林地恢复、职业健康、安全设施的设计、施工、验收,包括光伏场区租地以内的所有征占地费用和手续、地上附着物清理补偿以及与其相关的所有民事协调等工作。
5.建设期工程保险;
6.工程验收(含消防、电网、并网手续办理等等各项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
本工程作为EPC总承包交钥匙工程,不论本技术文件是否提及,凡涉及本工程设计、施工、采购、竣工投产、工程检查、档案验收、竣工结算、工程验收、整体竣工验收等各种工程验收的工作内容及相关费用均属于投标方的工作范围。
主要指标:
EPC单位进场: 2022年6月1日(具体进场时间以业主书面通知为准)
反送电及首批组件并网:2022年12月25日
全容量并网发电: 2023年3月5 日
竣工验收:2023年4月15日
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具有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专业甲级和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接受联合体投标。
2.业绩要求:
自2017年1月1日至今,至少有1个单体100MWp及以上光伏电站EPC和2个110kV输变电工程EPC合同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以下业绩证明文件:合同首页、合同中含工程范围等内容页、合同双方的盖章页)。
3.项目经理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
1)具有机电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2)至投标截止日前至少有1个已建成的100MW及以上规模光伏电站EPC和1个已建成的110kV输变电工程EPC业绩;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人员,同时期不得担任其他项目的项目经理或主要负责人。
(2)设总资格:
1)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高级工程师;
2)至投标截止日前至少有1个100MWp光伏电站设计业绩。
4.安全要求:
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发生县级以上政府或行业通报的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投标人负主要责任的)。
5.联合体投标人:接受
6.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发售时间
2022年03月27日- 2022年04月2日
(二)招标文件价格
1、购买招标文件需支付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2000元人民币 (形式:电汇支付,不论中标与否,此费用不予退还。付款时请备注:标书费);
2、付款之后,需与招标联系人王女士电话确认,领取招标文件和回函确认单,并将回函确认单在投标截止日前10天发送至 2538089583@qq.com;
3、标书费必须以投标人基本账户支付,不接受个人购买。
(三)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1、招标人通过邮件形式发放招标文件,由于疫情影响不接受现场购买。
2、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标书费后与招标人王女士电话确认,把标书费回单扫描件发送到指定邮箱,领取招标文件和回函确认单。
(四)购买标书费和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
户 名:宁夏中电建工程造价咨询物资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行银川长城路支行
账 号:2902002509200046201
四、截标/开标时间、方式
截标/开标时间:2022年04月25日10:30(北京时间,若有变化另行通知)
截标/开标方式:由于疫情影响,特采用电子远程视频开标,投标报价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邮寄提交。
五、招标人联系方式
名 称:宁夏旭中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吴忠市红寺堡区鹏胜时代广场167号
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0951-8616964
六、重要说明
1.招标文件、答疑澄清文件等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日期15日前招标人在标前澄清(答疑)文件以邮件方式发送,投标人及时关注招标人发送的邮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支付投标保证金请留意投标保证金的账号是否与招标文件一致,汇入错误的账号将导致投标文件被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