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来到中国招标与采购网-招标采购信息平台!
  • 用户登录
当前位置: 首页 » 招标信息 » 招标公告
宁夏某部宁夏银川某部手术室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公开]
发布地区:宁夏  发布时间:2024-05-30 阅读:(107)

项目概况

宁夏银川某部手术室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贺兰县虹桥南街265号三层(宁夏安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6月20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jwnxyy-w1002

项目名称:宁夏银川某部手术室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81.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1.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序号

物资

名称

技术要求计量

单位

数量交货

时间

交货

地点

备注
1体外除颤监护仪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1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全部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
2麻醉机1
3除颤仪1
4无影灯1
5吊塔1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全部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八)本项目特定资格:投标人须具备以下任一资质:a.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扫描件;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扫描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b.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扫描件;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扫描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则必须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扫描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30日 至 2024年06月0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贺兰县虹桥南街265号三层(宁夏安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方式: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ancheng_nx@163.com。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6月20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20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贺兰县虹桥南街265号三层(宁夏安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不得要求提供生产厂家授权或产品质检报告)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夏某部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

联系方式:侯助理 0951-407811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安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贺兰县虹桥南街265号三层(途虎养车旁)

联系方式:朱海礴 181615870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侯助理

电 话: 0951-4078114

本文关键字:
版权申明:“中国招标与采购网-招标采购信息平台”的所有作品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全部或部分使用、转载、摘编、传播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经本网授权使用的,应当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须注明“来源:中国招标与采购网-招标采购信息平台”。凡违反本条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版权所有 2008-2024 中国招标与采购网 京ICP证219850615-1号-版本号:V7.8.5
中国政府采购网   |   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中国招投标协会   |   免责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