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陕西省丹凤高级中学(一期)2号教学楼教学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陕西省商洛市丹凤县北新街12号(丹凤县财政局一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6月18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f-zb(2024)03号2次
项目名称:陕西省丹凤高级中学(一期)2号教学楼教学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174,992.45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陕西省丹凤高级中学(一期)2号教学楼教学设备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174,992.45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办公椅 | 2174992.45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2,174,992.45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60天(从合同签订之日起)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陕西省丹凤高级中学(一期)2号教学楼教学设备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等相关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0)《市场监督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11)《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详见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
(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4)《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5)《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首台(套)及创新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17号);
(16)《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
(17)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陕西省丹凤高级中学(一期)2号教学楼教学设备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或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书;
7.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产品的制造厂家必须为小型或微型企业;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27日至2024年05月31日,每天上午08: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
途径:陕西省商洛市丹凤县北新街12号(丹凤县财政局一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06月18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陕西省商洛市丹凤县北新街12号(丹凤县财政局一楼)
开标地点:陕西省商洛市丹凤县北新街12号(丹凤县财政局一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书(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不需提供)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审阅后退还,复印件存档;
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4.本项目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总体预留比例100%;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 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无效;
6.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以受理。
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请投标企业严格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要求提供中小企业承诺函。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丹凤县科技和教育体育局
地址:丹凤县城机耕路33号
联系方式:梁老师139914969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丹凤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陕西省商洛市丹凤县北新街12号(丹凤县财政局一楼)
联系方式:0914-33298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老师
电话:0914-3329819
丹凤县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0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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