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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应学院光学农业工程平台建设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公开]
发布地区:广东  发布时间:2024-05-22 阅读:(87)

项目概况

嘉应学院光学农业工程平台建设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6月12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yl24mzhg04069

项目名称:嘉应学院光学农业工程平台建设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435,18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嘉应学院光学农业工程平台建设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435,18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教学仪器嘉应学院光学农业工程平台建设1(批)详见采购文件2,435,18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60天内,中标人完成全部设备交货、安装、调试。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3)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嘉应学院光学农业工程平台建设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要求合同分包给中小企业,且分包中小企业达到40.0%。本项目预留部分的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和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投标人(投标人的企业规模以投标人所投货物或服务制造商的企业规模来核定)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参与: 1.投标人不属于中小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适宜分包内容(分包部分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具备实施能力的中小企业(其中,分包给小微企业的部分不低于合同金额的28%),【依据符合上述比例的分包意向协议书、分包意向协议书上述比例全部货物的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分包意向协议书上述比例的制造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分包意向协议书上述比例的制造商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投标人属于中型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适宜分包的内容分包给小微企业,分包给小微企业的部分不低于合同金额的28%。【依据符合上述比例的分包意向协议书、分包意向协议书上述比例全部货物的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分包意向协议书上述比例的制造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分包意向协议书上述比例的制造商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 投标人属于小微企业的,是否采取分包不作强制要求。【依据《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制造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制造商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采取合同分包,则只能分包给小微企业。【依据分包意向协议书及各方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嘉应学院光学农业工程平台建设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23日至2024年05月29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6月12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梅州市梅江区新都路51号

开标地点:梅州市梅江区新都路51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并确保能正常编制和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如出现未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按采购文件约定处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嘉应学院

地 址:梅州市梅松路100号

联系方式:何老师 0753-21869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宜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洪桥街道

联系方式:林小姐 020-831768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小姐、张小姐

电 话:020-83176899

广州宜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5月22日

相关附件:

嘉应学院光学农业工程平台建设采购项目招标文件(2024052209).zip

委托代理协议.pdf

分包意向协议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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