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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缮原寿山社区外墙主体工程)的采购公告
发布地区:辽宁  发布时间:2024-05-08 阅读:(71)

项目概况

(修缮原寿山社区外墙主体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惠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5月13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HZ2024-0508

项目名称:修缮原寿山社区外墙主体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人民币59 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59 万元

采购需求:修缮原寿山社区外墙主体工程,具体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需落实的采购政策内容:无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2)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二级)以上资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5月8日至2024年5月11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惠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人民币 500 元/本,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5月13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惠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4年5月13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惠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八、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沈阳市皇姑区明廉街道办事处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

联系方式:024-310387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惠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皇姑区宁山中路嫩江街78巷10号新建住宅4#楼9号门10号门

联系方式:024-31038733

邮箱地址:lnhzzbb@163.com

开户行:中国银行建设东路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惠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2921 7465 33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贾旭

电 话:024-31038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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