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周至县中心街和南北大街综合治理项目、周至县中心街和南北大街提升改造项目设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西安市雁塔区长安南路130号长丰国际广场b座609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5月20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xzb-20240401
项目名称:周至县中心街和南北大街综合治理项目、周至县中心街和南北大街提升改造项目设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353,816.89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周至县中心街和南北大街综合治理项目、周至县中心街和南北大街提升改造项目设计):
合同包预算金额:4,353,816.89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工程设计服务 | 设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4,353,816.89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70日历天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周至县中心街和南北大街综合治理项目、周至县中心街和南北大街提升改造项目设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180号)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9、《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3、《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4、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1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周至县中心街和南北大街综合治理项目、周至县中心街和南北大街提升改造项目设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备合格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身份证);
(3)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投标人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4)税收缴纳证明: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至日期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或【市政行业(燃气、轨道交通除外)甲级】或【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甲级】及【风景园林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7)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
(8)投标人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日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提供网站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28日至2024年05月07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
途径:西安市雁塔区长安南路130号长丰国际广场b座609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05月20日 1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西安市雁塔区长安南路130号长丰国际广场b座609室
开标地点:西安市雁塔区长安南路130号长丰国际广场b座609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招标文件请持单位介绍信、委托书(法人报名只需要提供法人身份证明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证件加盖单位公章1份(现场领取,谢绝邮寄)。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周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周至县二曲镇北泉巷3号
联系方式:139912730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华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长安南路130号长丰国际广场b座609室
联系方式:176292822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陕西华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17629282262
陕西华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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