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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阳县人民医院新院区手术室净化工程(二次)招标公告[公开]
发布地区:陕西  发布时间:2024-04-16 阅读:(53)

项目概况

新院区手术室净化工程(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5月07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byj2024-zb-004-2

项目名称:新院区手术室净化工程(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2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千阳县人民医院新院区手术室净化工程(标准化产房装修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1,2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199,165.68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其他建筑工程标准化产房1(项)详见采购文件1,200,000.001,199,165.68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无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千阳县人民医院新院区手术室净化工程(标准化产房装修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 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7)《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10)《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1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  ;

(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千阳县人民医院新院区手术室净化工程(标准化产房装修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已缴纳的至少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至少1个月已缴存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声明;

(6)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7)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8)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并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且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10)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采购活动的,应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且应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采购活动的,应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合法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17日至2024年04月23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05月07日 1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网上递交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请投标人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投标人库及办理投标人入库申请并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陕西ca锁);

2、有意向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须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bj.sxggzyjy.cn/),交易平台〖首页〉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后,在〖招标公告/出让公告〗模块中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进入界面后完善相关信息并打印回执单。报名成功后即可从〖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交易文件下载〗中下载电子招标文件(*.sxszf格式);

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各投标人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bj.sxggzyjy.cn/)下载《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政府采购投标单位操作手册》和《宝鸡市不见面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按照流程制作电子标书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为了保证远程不见面开标顺利进行,投标人需使用配备相关设备的电脑提前一小时登录网络开标大厅。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本项目相关变更、澄清、补遗、说明等附件均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http://bj.sxggzyjy.cn),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并下载相关附件,因投标人未及时下载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4、未在规定期限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5、投标人在网上填写单位信息(单位名称、营业执照相关信息)时应与招标文件要求及后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关信息一致,否则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自负;

6、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http://www..sxggzyjy.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企业端”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进入菜单“采购业务--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上传投标文件”,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成功后,电子化平台将予以记录;

7、如有技术性问题,请先翻阅操作手册或致电软件开发商,技术支持热线:4009280095、4009980000;

8、本次公开招标公告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千阳县人民医院

地址:千阳县城南关路12号

联系方式:0917-42451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智博昱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滨河南路容海互联网大厦1号楼703室

联系方式:0917-32118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文叶

电话:0917-3211855

陕西智博昱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16日

相关附件:

清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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