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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同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昌县镜岭镇人民政府新昌县镜岭镇人民政府食堂托管及大宗食品综合配送服务项目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公开]
发布地区:浙江  发布时间:2024-04-11 阅读:(117)

项目概况

新昌县镜岭镇人民政府食堂托管及大宗食品综合配送服务项目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4月30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331号

项目名称:新昌县镜岭镇人民政府食堂托管及大宗食品综合配送服务项目项目

预算金额(元):14256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政府新昌县镜岭镇人民政府食堂托管及大宗食品综合配送服务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4256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1.食堂场地有300平方米左右,其中厨房50平方米,餐厅200平方米、包厢3个,配备食堂所需的硬件设施、设备、杂物、低值易耗品等,由采购人提供。投标人根据采购人要求,负责承包期限内食堂的正常运行,能够满足单位111人就餐需要(预计90人为行政人员,外派人员18人,市驻村干部2人和钦寸水库干部1人,具体以实际人数为准)

2.采购及配送货物内容包括:食用米、食用油、调料、面粉、蔬菜、豆制品、奶制品类、畜肉、禽肉类、水产品类、蛋类、水果等食堂所需的食材。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4年04月3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4月30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04月30日 09:30

开标地点(网址):新昌县七星街道万丰广场a幢1181室

五、采购意向公开链接

https://zfcg.czt.zj.gov.cn/luban/detail?parentid=600007&articleid=1k9muhxka2lboinkdlyy9a==&utm=app-announcement-front.189f5f89.0.0.cfb1b4e0f57611eebcd55d56af9a2368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无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昌县镜岭镇人民政府

地 址:新昌县镜岭镇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069508181

质疑联系人:18069508181

质疑联系方式:180695081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同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昌县七星街道万丰广场a幢1181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9818267866

质疑联系人:浙江同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质疑联系方式:19818267866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新昌县财政局采监科

地 址:

传 真:

联 系 人:任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86621309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新昌县镜岭镇人民政府食堂托管及大宗食品综合配送服务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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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意向公告.png

157.9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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