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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项工程设计单位遴选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公开]
发布地区:北京  发布时间:2024-01-20 阅读:(81)

项目概况

两项工程设计单位遴选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官网(http://tendering.sinosteel.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2月19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jqyjzz-f1036

项目名称:两项工程设计单位遴选项目

预算金额:26.7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序号服务名称服务要求服务地点服务期限备注
01两项工程设计单位遴选项目遴选1家工程设计单位,详见第六章 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北京市丰台区合同签订后30日内/
说明: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五)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六)本项目特定资质:1.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有效期内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且为本单位员工。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19日 至 2024年02月0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官网(http://tendering.sinosteel.com)

方式:(一)注册登录:请供应商在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官网“投标人登录”栏目办理手续。未注册的供应商请先免费注册,电子平台将协助对注册信息进行一致性复核。供应商注册时填写的“申报人姓名、申报人手机号码”,应是本项目的联系人,在需要通知有关项目信息时,招标公司将依据供应商注册时填写的上述联系方式与供应商取得联系。关于供应商注册、获取文件等系统操作问题,可联系010-86397110获取帮助;(二)文件获取:请投标人凭注册的手机号码、登录码,获取并下载电子文件。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近一个月内开具的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2月19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2月19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21层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时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主要负责人,下同)应当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应当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近一个月内开具的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材料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单位

地址:北京市

联系方式:熊助理010-66949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

联系方式:曹军、潘炳衡、孔伟010-62688384、62688230、caojun@sstc20.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军

电 话: 13302067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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