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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平山实验学校食堂食材采购公开招标公告[公开]
发布地区:江苏  发布时间:2024-01-08 阅读:(51)

项目概况

扬州市平山实验学校食堂食材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皋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扬州市邗江区邗江路49号-40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1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gc2023065

项目名称:扬州市平山实验学校食堂食材采购

预算金额:1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据《市直学校食堂原料采购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原辅料采购的规范管理,保证食堂食材质量,让师生吃上放心食品,合理控制采购成本,规范食堂财务管理、成本核算和服务行为,加强廉政风险防控,2023年度食堂原辅料继续实行年度招标采购。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学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投标函(原件)

1.2资格声明(原件)

1.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4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1.6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1.7与第1.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务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8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1.9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备案证明材料。

2.2 投标人拟派人员具有健康证 。

2.3供应商近3年内未在投标活动中提供虚假响应材料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

注一:如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为新成立公司(成立时间距开标时间不到1年)、个体工商户、自然人或事业单位等非企业法人,则无需提供上述1.5-1.7三项,本文件中所需法定代表人相关材料、盖章及签字等可用供应商相关负责人的相应材料代替。

注二:供应商如有相关政策支持,延期缴纳或暂不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税收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备案证明材料。1.2 投标人拟派人员具有健康证 。1.3 供应商近3年内未在投标活动中提供虚假响应材料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08日 至 2024年01月15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苏皋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扬州市邗江区邗江路49号-401室)

方式:招标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请在公告期限内规定时间(2024年1月8日-2024年1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节假日除外)内自行前往代理机构购买。购买时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审核通过后,缴纳资料费300元,上述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报名不予受理。未报名(购买招标文件)者、超过时限者不得前来投标。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1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1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皋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开标室(扬州市邗江区邗江路49号-40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一式五份(一份正本,四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扬州市平山实验学校

地址: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学士东路89号

联系方式:刘老师 0514-876610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皋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

地 址:扬州市邗江区邗江路49号-401室

联系方式: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138158282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昊

电 话: 13815828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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