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雅安市委雅安市人民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拟通过比选方式确定中共雅安市委雅安市人民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办公楼网络服务、音频改造服务项目采购的供应商。该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将比选文件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
中共雅安市委雅安市人民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办公楼网络服务、音频改造服务项目。
采购内容
1、采购预算:29.8万元,大写人民币:贰拾玖万捌仟元整
2、服务期限:3年
3、服务地点:雅安市
见附表,设置1名中标人,报名人数不限。
招标要求
技术参数要求:详见报价表。
其他要求:
参选单位需按照技术参数要求报价,报价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报价含税、含运费、含安装调试费。
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比选文件的递交
比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8日9时。
比选文件递交方式:比选文件必须在比选截止时间前现场送达的方式送达采购人,逾期送达的比选文件恕不接收。
比选文件递交地点:中共雅安市委雅安市人民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
比选文件须包含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报价表(加盖公章);
(四)比选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12月8日9时。
比选方式
根据报价、公司资质进行综合评比。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8日9时。
联系方式
比选人:中共雅安市委雅安市人民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
联系人:吉政霖
电话:18090112337
邮箱:18090112337@139.com
附件:比选文件格式
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
比选日期: 年 月 日
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
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注:①在有效期内;②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1.以上证明材料应满足此条要求①发证机关有年检要求的,应按规定通过年检;②在有效期内;③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企业若已更换为三证合一的则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其他组织提供执业许可证或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均具备此条同等效力;
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41号)等政策要求,若资格要求涉及的登记、备案等有关事项和各类证照已实行多证合一的,提供多证合一证照副本复印件。
报价表
序号 | 业务名称 | 服务内容 | 协议期(单位:月) | 费用(元) | 备注 |
1 | 会议室音频改造服务 | 会议室功放系统业务、拾音系统业务、音频调测服务 | 36 | ||
2 | 网络服务 | 会议室网络设备设施及互联网服务 | 3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