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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生态环境局濮阳市41个乡镇气态4因子购买数据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公开]
发布地区:河南  发布时间:2023-11-21 阅读:(32)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项目概况

濮阳市生态环境局濮阳市41个乡镇气态4因子购买数据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pyggzy.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2月1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濮财市直招标采购-2023-45

2、项目名称:濮阳市生态环境局濮阳市41个乡镇气态4因子购买数据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24,600,000.00元

最高限价:2460元

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
1e4109005080d03008001001濮阳市生态环境局濮阳市41个乡镇气态4因子购买数据服务项目第一标段60000006000000
2e4109005080d03008001002濮阳市生态环境局濮阳市41个乡镇气态4因子购买数据服务项目第二标段48000004800000
3e4109005080d03008001003濮阳市生态环境局濮阳市41个乡镇气态4因子购买数据服务项目第三标段54000005400000
4e4109005080d03008001004濮阳市生态环境局濮阳市41个乡镇气态4因子购买数据服务项目第四标段42000004200000
5e4109005080d03008001005濮阳市生态环境局濮阳市41个乡镇气态4因子购买数据服务项目第五标段4200000420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段顺序及采购内容:

第1标段:台前县打渔陈镇、台前县马楼镇、台前县吴坝镇、台前县清水河乡、台前县夹河乡、范县龙王庄镇、范县张庄镇、范县陆集乡、范县陈庄镇、范县白衣阁乡10个站点设备购置、站房配套设施、3年6因子运维和数据服务等内容;

第2标段:清丰县马庄桥镇、清丰县韩村镇、清丰县马村乡、清丰县古城乡、清丰县大流乡、清丰县大屯乡、清丰县固城镇、清丰县阳邵镇8个站点设备购置、站房配套设施、3年6因子运维和数据服务等内容;

第3标段:南乐县韩张镇、南乐县元村镇、南乐县福堪镇、南乐县张果屯镇、南乐县杨村乡、南乐县西邵乡、南乐县寺庄乡、南乐县梁村乡、南乐县近德固乡9个站点设备购置、站房配套设施、3年6因子运维和数据服务等内容;

第4标段:濮阳县鲁河镇、濮阳县胡状镇、濮阳县五星乡、开发区王助镇、清丰县六塔乡、清丰县双庙乡、清丰县纸房乡7个站点设备购置、站房配套设施、3年6因子运维和数据服务等内容;

第5标段:濮阳县庆祖镇、濮阳县八公桥镇、濮阳县徐镇镇、濮阳县子岸镇、濮阳县白堽乡、濮阳县海通乡、濮阳县习城乡7个站点设备购置、站房配套设施、3年6因子运维和数据服务等内容;

2、资金来源:省级大气专项资金+市级资金,已落实;

3、服务地点:濮阳市各乡镇;

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

5、运维服务期限: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

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规范要求,确保通过省环委会攻坚办验收;

7、质保期:3年

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五个标段;

注:每个供应商可以投报多个标段,但只能中一个标段;如同一投标供应商在多个标段评分中排名第一,则按照项目标段的先后顺序推荐该投标供应商作为中标人

备注:标段划分为第一标段、第二标段、第三标段、第四标段,第五标段。五个标段,采取兼投不兼中原则,评标顺序为第一标段、第二标段、第三标段、第四标段,第五标段,在第一标段中被推荐为第一中标人的单位,不得成为第二标段的推荐中标人;以此类推。

6、合同履行期限: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件规定,给予核心监测设备生产制造者是小微型企业的潜在供应商投标报价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参与评审,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潜在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招标文件)?

2、监狱企业视同中小型企业,享受中小型企业同等政策待遇。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没有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供应商将被视为不接受投标总价的扣除,用原投标总价参与评审。?

4、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 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 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

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潜在供应商为法人的,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潜在供应商为其它组织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潜在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的公司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

(3)供应商书面承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以来任意3个月的纳税和社保凭证(新成立公司不足3个月除外),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供应商在投标 (响应) 时,按照濮财购【2022】9 号文规定提供濮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的 (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无需提交上述证明材料。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和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潜在供应商应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企业和法定代表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企业和法定代表人,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企业信用记录查询(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时间前,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公司进行查询核实)。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11月22日 至 2023年12月1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pyggzy.com/)

3.方式:登陆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pyggzy.com/)下载招标文件;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12月1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pyggzy.com/)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12月1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pyggzy.com/)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交易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潜在供应商(供应商)不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实行网上开标、远程解密。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需要自备计算机且保证网络畅通,能够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pyggzy.com/)(注:使用ie浏览器)。插入ca数字证书打开潜在供应商界面,参加网上投标活动。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需通过网络密切关注项目交易全过程,所有交易环节材料均依据电子文件为准。

远程解密(解密时间自开标时间始30分钟结束),由于潜在供应商(供应商)错过解密时间或其他自身原因导致远程解密不成功,责任均由潜在供应商(供应商)自行承担。给各潜在潜在供应商(供应商)带来不便,请谅解。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濮阳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濮阳市华龙区卫河中路186号

联系人:李晓韩

联系方式:182383982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郑州中正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28号院28号楼14层1402号

联系人:刘静霞

联系方式:153039385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静霞

联系方式:15303938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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