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新桥校区智慧校园建设项目(一期)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bfahz02505
项目名称: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新桥校区智慧校园建设项目(一期)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1月0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提交(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变更为:2023年12月6日11点00分;
2.本项目开标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5号开标室;
3.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中,删除“投标人实力”评分标准第4条“售后服务能力”第(1)项“具有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符合性证书一级得1分,二级得0.5分”;
4.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中,“投标人实力”评分标准第4条“售后服务能力”第(2)项变更为:“所投全部产品在三年原厂免费质保的基础上,投标人承诺每增加一年免费质保得2.5分,本小项满分5分”;
5.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中,“人员配备”评分标准第2条“拟为本项目配备的技术负责人”第(1)项变更为:“具有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的系统分析师(高级)证书,得2分”,删除第(2)项“具有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的网络工程师证书,得1分”。
更正日期:2023年11月2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中,“投标人实力”评分标准第2条“信息安全服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由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评定的相关证书能否修改?
答:本项目涉及系统较多且复杂,设置信息系统安全集成和运维能力衡量投标人项目集成实施及后续运维能力;项目中涉及的模块较多包含大量关键数据,包含异地容灾备份的模块,设置信息灾难备份与恢复服务能力衡量投标人相关系统备份恢复专业能力,设置应急处理服务能力综合考量各系统故障及应急处理恢复能力。以上内容均与本项目要求相适应且不存在指向性,经采购人调研,满足此项要求的潜在供应商不少于三家,故按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2.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中,“人员配备”评分标准要求的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相关证书涉及软件开发类的人员证书能否修改?
答:本项目为整体智慧校园建设项目,包含硬件设备、网络设备、软件系统、数据库等,以及项目整体集成服务,系统较复杂,本次设置人员涉及多个专业,所要求的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能体现人员相应能力且具有权威性,与本项目要求相适应且不具有限制性,故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注:(1)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
(2)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太湖东路22号
联系方式:0551-634283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6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46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