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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都县登峰工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宁都县钛时代2gwh复合钛锂电池生产厂房及周边配套设施项目综合楼、食堂、宿舍楼、车间二、门卫、污水处理站、综合站房空调采购安装项目更正公告[公开]
发布地区:江西  发布时间:2023-11-18 阅读:(107)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zyx2023-nd-g01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宁都县钛时代2gwh复合钛锂电池生产厂房及周边配套设施项目综合楼、食堂、宿舍楼、车间二、门卫、污水处理站、综合站房空调采购安装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1月1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宁都县登峰工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宁都县钛时代2gwh复合钛锂电池生产厂房及周边配套设施项目综合楼、食堂、宿舍楼、车间二、门卫、污水处理站、综合站房空调采购安装项目(招标编号:gzyx2023-nd-g017)的公开招标公告更正公告1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zyx2023-nd-g01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宁都县钛时代2gwh复合钛锂电池生产厂房及周边配套设施项目综合楼、食堂、宿舍楼、车间二、门卫、污水处理站、综合站房空调采购安装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1月18日

二、 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原公开招标公告中: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与成交人签订书面合同,并按采购人要求履约安装完成并交付使用。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否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处理。

现更正为: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并按采购人要求履约安装完成并交付使用。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否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处理。

更正日期:2023年11月18日

地点:江西省赣州市宁都县三环南路万豪酒店后面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宁都县登峰工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宁都县县城

联系人及电话:肖先生176793895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赣州昱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都县三环南路万豪酒店后面

联系人及电话:曾女士0797-6961117

邮箱: gzndyxzy@163.com

更正日期:2023年11月1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处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都县登峰工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宁都县工业园

联系方式:肖先生176793895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赣州昱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都县三环南路万豪酒店后面

联系方式:曾女士0797-69611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女士

电 话: 0797-696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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