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cxdws-2023100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乌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塔城地区乌苏市2023年道路标识牌及信号灯建设项目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0月0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第一部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8条 资格审查”: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货物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必须逐一填报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家、规格型号、单价、合计,不得以“国产、定制”等代替);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货物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必须逐一填报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家); |
2 | 第三部分 投标说明 “第一章 1.1.1.2、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货物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必须逐一填报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家、规格型号、单价、合计,不得以“国产、定制”等代替);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货物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必须逐一填报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家); |
3 | 第六部分 附 表 “附表四:商务条款偏离表” | 投标人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必须逐一填报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家、规格型号、单价、合计,不得以“国产、定制”等代替; | 投标人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必须逐一填报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家;分部分项报价表中必须逐一填报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家、规格型号、单价、合计,不得以“国产、定制”等代替; |
4 | 第七部分 评标办法和细则中:“附表1:符合性审查表” | 4、第12条 投标人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必须逐一填报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家、规格型号、单价、合计,不得以“国产、定制”等代替; | 第12条 投标人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必须逐一填报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家;分部分项报价表中必须逐一填报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家、规格型号、单价、合计,不得以“国产、定制”等代替; |
更正日期:2023年10月10日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乌苏市淮河西路223号
联系方式:0992-85062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中成信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塔城市塔尔巴哈台南路12号正塔房产5楼
联系方式:189997488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栾万启
电 话:189997488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