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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长安区引镇街道镇容镇貌提升改造工程招标公告[公开]
发布地区:陕西  发布时间:2023-10-10 阅读:(152)

项目概况

西安市长安区引镇街道镇容镇貌提升改造工程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网站〖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0月31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th2023-08-069-1

项目名称:西安市长安区引镇街道镇容镇貌提升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9,998,5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西安市长安区引镇街道镇容镇貌提升改造工程(一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6,515,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5,045,047.71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其他建筑工程西安市长安区引镇街道镇容镇貌提升改造工程(一标段)1(批)详见采购文件6,515,000.005,045,047.71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无合同包2(西安市长安区引镇街道镇容镇貌提升改造工程(二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3,483,5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726,139.94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2-1其他建筑工程改造提升1(批)详见采购文件3,483,500.002,726,139.94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无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西安市长安区引镇街道镇容镇貌提升改造工程(一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无,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合同包2(西安市长安区引镇街道镇容镇貌提升改造工程(二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无,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西安市长安区引镇街道镇容镇貌提升改造工程(一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出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的缴纳证明或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形式的证明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6?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7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本单位注册且无在建工程(提供承诺书);

3.8省外企业需提供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上登记备案且备案信息有效(复印件加盖公章);

3.9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

合同包2(西安市长安区引镇街道镇容镇貌提升改造工程(二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出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的缴纳证明或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形式的证明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6?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7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本单位注册且无在建工程(提供承诺书);

3.8省外企业需提供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上登记备案且备案信息有效(复印件加盖公章);

3.9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11日至2023年10月17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网站〖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10月31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网站〖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在线提交

开标地点: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 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2.本项目为电子化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初次登录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前应先完成诚信入库登记、ca认证和企业信息绑定。详见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西安市市级单位电子化政府采购项目投 标指南》。

3.供应商于文件发售时间内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系统(http://sxggzyjy.xa.gov.cn/),选择本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参与投标活动;网上报名成功后,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供应商应登录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在〖招标公告/出让公告〗模块中预览全部可供参与的项目,然后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成功后切换到〖我的项目〗模块,依次点选〖项目流程·〉项目管理·〉交易文件下载〗免费获取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sxszf)。请务必在采购文件获取期限内及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并做好备份,逾期下载通道将关闭,未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

4.制作电子投标文件(*.sxstf)需要使用专用制作工具。软件下载及操作说明详见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政府采购项目投 标文件制作软件及操作手册》。

5.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随时留意【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上可能发布的变更公告。若变更公告中明确注明本项目提供有变更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企业端后,从〖项目流程·〉项目管理·〉答疑文件下载〗获取更新后的电子招标文件(*.sxscf),使用旧版电子招标文件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sxstf),系统将拒绝接收。

6.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须到达开标现场,即可在网上直接参与开标活动。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方式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不见面开标系统。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西安市)网站〖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西安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供应商操作手册》。

7.因供应商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签到、解密或投标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8.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市场监督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西安市财政局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市财函〔2021)431号);

(8)西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关于调整西安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及信用融资合作机构联系名单的通知》(市财发〔2015〕4号);

(9)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长安区引镇街道办事处

地址:西安市长安区引镇街道鸿翔东街

联系方式:029-859932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中诚天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一路52号宝德云谷国际-b座14层1408室

联系方式:029-818824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静宜

电话:029-81882499

陕西中诚天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0日

相关附件:

采购清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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