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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部醇基液体燃料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公开]
发布地区:山东  发布时间:2023-10-06 阅读:(76)

项目概况

醇基液体燃料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烟台市莱山区港城东大街南山世纪大厦b座7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1月0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jlbfomo-w1002

项目名称:醇基液体燃料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55.5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5.5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醇基液体燃料采购,共划分为一个包,投标人须对采购内容全部响应,开标若有遗漏,视为对本项目让利,应免费提供。

包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技术要求计量

单位

数量送货交货地点
agb16663-1996 醇基液体燃料详见第二部分千克150000按甲方要求送货烟台、蓬莱、长岛方向甲方指定地点
说明1.此表中数量为概算,供应商根据自身成本分区域按照甲醇价格进行报价,依据招标文件定价机制,换算出醇基液体燃料单价报价不得超过3.7元/公斤(醇基液体燃料最高限价),否则为无效投标。甲方不承诺货品数量,实际发生金额按照实际供应量为准;

2.报价应包括所有货物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配套设施和伴随服务等费用,由供应商提供免费上门维修和免费更换灶具设备;

3.报价方必须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未使用过的产品;

4.本项目分1个包,确定1家中标供应商。

5.本项目包括约25个点位,其中长岛及北五岛方向11个,蓬莱方向8个,烟台方向6个。其中约18个点位需更换灶具设备。

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必须符合国家关于生产生物醇油的相关条件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2020年1月至2022年12月),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企业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三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六)本项目特定资质:须具有固定办公场所或物资运营场所,具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资格,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为经销商的须提供生产厂家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及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七)投标企业在履约环节不得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违法分包行为,分包和被分包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07日 至 2023年10月11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烟台市莱山区港城东大街南山世纪大厦b座7楼)

方式:本项目采取网上或线下现场发售方式。投标单位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招标代理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2607208152@qq.com 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仅需提供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仅需提供营业执照);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处于司法和行政执法机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被执行人情况声明,并提供“信用中国”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页面截图;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1月0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0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烟台市莱山区港城东大街南山世纪大厦b座7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账号信息

开户名称: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烟台东郊支行

银行账号:220807280529

二、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存在限制性、倾向性、排他性条款,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和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投诉及相关证明材料须由专人送达,不接受邮寄。招标代理联系人:隋雨晴 电话:0535-6094261。

(二)本项目在《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部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0535-6092361

联系方式:李曈、隋雨晴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曈、隋雨晴

电 话: 0535-6092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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