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3-sfcx-07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3下半年-2024年度监理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9月1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接采购人通知,现对2023-sfcx-076-2023下半年-2024年度监理服务项目的更正通知如下:
(一)原采购文件第三章项目内容及要求四、报价要求“2、本工程监理服务费收费最低下浮率:20%,投标人的投标 下浮率如低于20%时,将按废标处理(投标人下浮率 等于或大于20%为有效投标)。3、 收费依据:根据《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 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执行(基准价下浮20%)并 结合本监理工程中标下浮率计算,即:监理服务费=(施工 监理服务收费基价x专业调整系数ix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 数ix高程调整系数1)x中标下浮率%。”的内容更改为:
“2、本项目监理费根据《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及《厦发改投资[2008]360号关于市级财政性投融资建设执行厦价房[2007]73号文的意见的通知》规定标准下浮20%计。投标人在此基础上进行报价,收费折扣率不得高于80%,否则为无效投标。
3、结算依据:根据《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及《厦发改投资[2008]360号关于市级财政性投融资建设执行厦价房[2007]73号文的意见的通知》规定标准下浮20%及中标人报价折扣率进行结算,即:监理服务费=(施工 监理服务收费基价x专业调整系数x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 数x高程调整系数)x80%x中标下浮率%”
(二)本项目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延期至2023年10月07日下午14:30时(北京时间)。
其它内容不变。
根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本通知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投标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更正日期:2023年09月2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厦门同城城建产业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同安区滨海西大道2567号同安城建大厦4层裙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厦门市三方诚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湖里区泗水道625号厦门五缘湾同安商务大厦1号楼804-1单元
联系方式:陈琳萍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琳萍
电 话: 0592-2226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