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xtd-2307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灵武市公安局2023年交通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09-22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原招标文件中:“合同履行期限:自双方合同签定盖章生效之日起30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现变更为:“合同履行期限:自双方合同签定盖章生效之日起45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
更正日期:2023-09-26
三、其他补充事宜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灵武市公安局
地址:灵武市怀远街1号
联系方式:0951-47710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宁夏泰地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尹家渠北街70号鑫业大厦16楼
联系方式:13895008628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李帆帆
电话:0951-4771008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刘颖
电话:13895008628
五、附件
招标文件*:
文件 | |||
招标文件正文.pdf |
代理机构:宁夏泰地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3-09-26